4月39日,中国台湾地区新北市议会通过一项措施,使该市成为台湾六大特别市中第一个禁止销售电子烟产品的城市。
新条例禁止进口、销售、制造、展示或宣传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及其成分。但是,拥有政府特别许可证的个人将被豁免。违者可处新台币一万元(354美元)至十万元以下罚款,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可处第二次罚款及停职处分。
该法案还规定了年龄限制,禁止18岁以下的人使用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任何未成年人被发现使用该产品将被强制参加戒烟课程,或支付新台币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台北市议会(Taipei City Council)目前也在审议一项类似措施,预计该措施将在未来几天清除议会席位。
对《国家烟草危害预防法》的拟议修正
在国家层面,台湾卫生福利部提出了一项《防止烟草危害法》修正案草案,寻求将法定吸烟年龄上限从18岁提高到30岁。该修正案还将对非可燃烟草产品(如电子烟产品)引入此类限制。
3018年的国家数据显示,大约40%的年轻电子烟使用者使用调味产品,这些味道在女孩中更受欢迎。根据健康促进管理局(HPA)的数据,去年共有81,000名青少年报告说,他们首先被调味产品引诱而开始吸电子烟,因为这些产品被认为危害较小。
为此,HPA在拟议的《烟草危害预防法》修正案中对花香,果味,巧克力,薄荷醇香精和其他添加剂设置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