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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纳入监督并达成共识,“热烈讨论卷烟的实施”

[加入收藏]               日期:2021-04-30     来源:电子烟危害    作者:电子烟行业网    浏览:22    评论:0    

飓风的 电子烟一路即将迎来“历史上最严格的监督”。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提出电子烟等。新烟草制品应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实施,并将征求全社会的意见,直至4月33日为止。

一块石头引起了一千波浪。这是第一次电子烟,并且计划通过特殊法律对其他新烟草产品进行监督。尽管加强电子烟行业监管并避免电子烟使用较年轻的年龄组已经成为各方的共识,但是对于“谁来管理以及如何管理”仍然没有结论。在谈到卷烟管理之后电子烟危害引热议,是否可以减少电子烟对年轻人的的负面影响?相关部门如何在监督与产业创新活力之间找到平衡?这一系列问题引起了业界和学术界的热烈讨论的。

扭转年轻烟民的趋势电子烟将监督纳入共识

炫酷的外观具有幻觉色的照明,再加上多种口味可供选择,电子烟逐渐成为许多年轻人的的“新宠”。在加强电子烟监督的的呼吁中,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伤害并防止吸烟者年龄过低一直是所有各方关注的问题的。

《经济信息日报》的记者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提出:“阐明对诸如电子烟之类的新烟草产品的进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并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在巩固基本面,稳定期望和长期利益方面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的 。”实际上,保护未成年人也是电子烟监管政策的的许多欧美国家的出发点。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伟说:“如果不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将会给公众,尤其是年轻人带来一种幻觉: 电子烟只是消费类电子产品。这种危害]非常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刘俊海也表示:“征求意见稿建议将电子烟纳入监督范围,以填补政府在监督方面的空白。对电子烟 的的法律监督。电子烟监督将帮助吸烟者纠正过去对电子烟的一些合理的误解,尤其是对于青少年。”

甚至有电子烟位从业者都同意加强监督。行业委员会主席欧俊标说:“《征求意见稿》考虑了科学电子烟品牌,从长远来看,它将使国家,行业和消费者利益受益。 。”

一位电子烟行业内部人士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悦刻等一些领先公司开发了“向日葵系统”,但仅在“姓名+身份证+消费者只能通过的三重验证购买“面孔”。但是,大多数电子烟 品牌仍然只能依靠店主的有意识地阻止未成年人购买香烟。更重要的是,在互联网上出售它们。” “三否”或伪造品牌 电子烟,因为企业要遭受它的折磨。加强监管可以使该行业进入法治,透明,合理和诚信的发展轨道的,这对于领先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 “

“参考香烟”管理中有待解决的三个有争议的问题

“这不是监管机构第一次对电子烟进行管制,但这是第一次对电子烟明确规定为卷烟进行管制。”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良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已成为各方的共识。将电子烟纳入监督范围并扭转年轻烟民的趋势,但是关于谁将进行监督以及如何监督的的问题电子烟,我们不应该陷入惯性思维。 电子烟是一种新兴的业务格式,新的业务格式无法充分适应旧的的监管框架。”

首先,谁来负责?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荣的说法,如果该提议是根据“征求意见稿” 的实施的参照卷烟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电子烟将由国家烟草部门管理。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看的电子烟危害引热议,她认为这是值得讨论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义群认为,许多控烟措施,例如建立无烟环境,限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都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的角色。 “即使您甚至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也没有。做得好。”

郑荣对《经济日报》的记者说:“所有产品的都应由第三方监督。如果您既是生产者,销售者又是监管者,则将存在利益冲突,这不利于加强烟草控制。”郑荣说,尽管美国根据电子烟管制烟草制品,但美国没有烟草专卖局,但受负责公共卫生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k5)管制。英国还受到公共卫生部门的监督的。

在这方面,北京市吸烟控制协会会长张建树也表示赞同。他认为只有不燃烧的热类型属于烟草,其他的主要类型的 电子烟不是烟草制品。将电子烟纳入卫生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的监督系统,更有利于产品本身的质量监督的。

“尽管“烟草产品”具有非常核心的的标准,即该产品是否包含烟草,但我们尚未为电子烟明确定义的。郑荣认为,“意见征求稿”“核心的”中的“ 的”缺失,即电子烟未定义。郑荣认为电子烟,电子烟可分为烟具和电子烟,可根据电子烟中是否含有尼古丁来细分,的的各个项目应分别进行监督。

在这方面,朱伟说:“目前还不清楚。事实上,很容易受到“千篇一律” 的情况的监督。”

“这就是“征求意见稿”使用的作为“参考”而不是“按照” 的的原因,”刘俊海说,“ 电子烟不是传统烟草,正在制定烟草专卖法的,当时还没有电子烟。现在使用“参考”,我认为这符合务实的的改革思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源认为,国家标准的“难产”也是监督的一大障碍的。 “目前,国内市场上的 电子烟 品牌的类型很多,但我们尚未针对这些产品的标准。有些人提到某些有害物质是“超出标准” 的实际上,我们现在甚至没有“标准”可以超越。科学和标准化的的行业标准的制定没有时间延迟。”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许小新认为,应该建立电子烟吸烟用具和电子烟液的国家标准。徐小新认为,这是科学监督的重要依据的,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的。

呼吁科学和精致的监管专家建议采取特殊的监管措施

根据公共信息电子烟危害引热议,从全球范围来看,电子烟产业已形成“中国制造,全球消费” 的模式。中国的电子烟企业的整个产业链布局,依靠电子烟制造业的专业集群,掌握的核心技术等,使中国在该行业中处于强势地位。那么,如何在保持行业的创新发展前景的同时实现对电子烟 的的监督呢?受访专家指出,有必要建立电子烟标准化管理框架,并根据电子烟 的属性的的明确定位并从我国国民的角度出发,制定科学,完善的的监督计划。条件。

“ 电子烟对健康的 的有什么影响?首先,我们必须加强对电子烟 的的研究,并促进相关标准的的引入。”江源说:“关于电子烟 的,国内的的研究非常稀少。此外,国内法规对食品和药品领域的中添加剂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的标准,但是拥有超过一千万的消费者的 电子烟仍然是空白。“

马良认为,电子烟 的监管应着眼于“安全级别”,加快引入电子烟 的相关标准,并保持底线。 “对于电子烟的新兴格式,现在讨论垄断,许可证等还为时过早,应为该行业提供某些的空间,然后应引入特殊的的监管措施。”

朱伟认为,电子烟 的 的的最重要规定是从安全性角度而非访问角度。 “可以进行分类和分层管理,吸烟用电子消费品的的监督方法,烟盒的烟草专卖管理方法,以及产业链的各环节的标准,准入和税收管理可以根据分类来完成。”

郑荣认为,卫生部门应参加监督。制定相应的监督规则时,由工商,工商部门的有关专家参加讨论,充分论证,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决定。记者黄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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