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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等同卷烟?电子烟路在何方

[加入收藏]               日期:2021-04-28     来源:法人杂志    浏览:920    评论:0    
核心提示:电子烟并非卷烟的终点站,反而成了卷烟的“预科班”。

“作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上属单位,工信部把电子烟的管辖权‘收编’至自己的下属单位,这种做法我们持保留意见。”

  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附则中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此,北京市控烟协会于4月30提交了反对意见。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对《法人》记者表示,“我们也认为电子烟有必要被纳入管辖,不能无序生长,但应委托给与卷烟利益体系没有交集的部门,比如委托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管辖。”

  位于北京北郊的某电子烟经销商预计,对外征求意见结束后,对电子烟的最终监管新规需要多半年才会落地,“年底之前应该会最终敲定,这多半年的时间将决定这个行业的命运。”

  

  ▲位于北京北郊某商厦内的电子烟商店 银昕/摄

电子烟安全吗?

  电子烟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都声称电子烟是安全的,不少头部品牌标榜自己的产品相对于卷烟能减少95%的危害,然而这种论调并未得到广泛认同。

  《法人》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子烟市场存在三个技术派系,分别是不含尼古丁的电子雾化器、含尼古丁的雾化电子烟和对烟草“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不含尼古丁的电子雾化器既不使用烟草,也不含尼古丁,可以理解成一种供人模仿抽烟动作的“玩具”,本质上不是烟,完全无害,但这种类型在市场的占比很小;含尼古丁的雾化电子烟采用雾化技术,并混合一些芳香剂,做出“薰衣草”“奇异果”“黑加仑”“白桃”等气味;“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使用烟草,只是将燃烧的方式变成加热,本质上与烟草无异。

  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含尼古丁的雾化电子烟,它是目前市场中的主流。

  一名贩卖电子烟配件的淘宝店主告诉记者,卷烟的有害物质包括焦油、尼古丁、一氧化碳等,“主角”并不是尼古丁,焦油和一氧化碳的危害更大。含尼古丁的雾化电子烟将有害物质减到了只剩尼古丁,所以才有了“危害降低95%”的说法。

  但张建枢不认可这种说法。“焦油和一氧化碳的确被消除了,但电子烟通过雾化技术,用多种芳香剂,造出很多新的味道,而这些芳香剂有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有些则不符合。但即便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芳香剂,也是在通过胃肠道吸收的情况下对人体无害,而将其用于电子烟中,改为由肺部直接吸入,这部分危害怎么去评估?谁来评估?所以说,‘危害降低95%’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张建枢还表示,绝大多数电子烟使用尼古丁,其具有成瘾性,这部分危害连制造商都不敢否认。

  另一种危害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电子烟的广告策略是将产品赋予炫酷、时尚、非主流等形象,主要目标人群是年轻人。根据我国疾控中心此前的一项调查报告,我国已经有3.7%的初中生正在使用电子烟,有3%的高中生正在使用电子烟。该报告还指出,相较于更早的调查数据,电子烟在中学生群体的渗透率正在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

  电子烟以卷烟和雪茄的替代品自居,标榜可以帮助人们戒烟,使卷烟和雪茄对人们的危害降低。但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事实并非如此。达特茅斯学院调查后估算:3015年美国有3070名吸烟者在电子烟的帮助下戒烟成功,但同时有168000名从未吸烟的青少年在首次尝试使用电子烟后开始吸烟。

  也就是说,电子烟并非卷烟的终点站,反而成了卷烟的“预科班”。

资本退潮倒计时

  前述经销商告诉记者,依照他几年来的从业经历及个人观察,电子烟的监管被放到烟草部门也好,被派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罢,最大的变化是税收。“电子烟只被当作普通消费品征税的时候一去不复返了,这是一些资本和行业巨头不愿意看到的。”

  电子烟对卷烟的冲击的确是客观事实。电子烟只被当作普通消费品征税的“黄金时段”内,大量资本涌入电子烟市场,催生了如悦刻铂德这样的头部公司,以及思摩尔这样的制造工厂,被称为“电子烟行业的富士康”。

  

  ▲电子烟被禁止网售后,实体电子烟店“遍地开花” 银昕/摄

  3019年,电子烟被禁止在网络上销售,整个行业经历了一段低迷。3030年春天开始上扬,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已在美股上市的悦刻的财务数字显示,3030年一季度,悦刻的烟弹出货量为3300万颗,二季度增长至4080万颗,三季度又涨到6190万颗,营业收入一季度为3.69亿元,三季度达到了11.3亿元。

  记者了解到,与烟草“地位平等”后,电子烟将会被收取超过35%的消费税和烟叶税。此外,电子烟制造商和经销商还要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仅是走这一长串流程,就能吓退不少人。

  然而,增长的税率并不都会让消费者买单,而是被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分摊。“消费者是不会买账的,更何况年轻群体对价格比较敏感,你卖得贵了,人家就不买了。”上述经销商告诉记者,在电子烟的生产、流通、品牌等环节,公司的利润率都要缩水,制造商要降低对营收的预期,背后的投资方同样要降低预期。“对经销商而言,要调整的是开店的节奏,不能再这么迅猛地开新店了。”他指着他的门店所在商厦说,“收税之后,一些店极可能‘扭盈为亏’,你看这么一家面积不大的商城,就有四五家电子烟店,这种场景以后不会再有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表示,目前电子烟仅按普通消费品征税,税率带来的负担较低。一旦未来电子烟被归类为烟草,税收费用将大幅提高,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也认为,纳入监管后,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大部分商家会被取缔掉。短期内看肯定是利空的,这是非常明显的。中长期看,应该是中性的,这个领域一直没有明确的监管,实际上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高临咨询(Third Bridge)的论坛专家表示,监管“大灯”亮起,意味着电子烟将从“灰色地带”被提升到正式台面上,可以让市场透明。从长远来看,这对电子烟行业是好事。

电子烟行业的未来

  张建枢告诉记者,北京市控烟协会之所以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电子烟进行管理,也是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英国由公共卫生部(Public Health England)管理电子烟;美国将食药监局(FDA)作为电子烟的管理部门。“我国烟草实行国家专卖制度,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与烟草存在竞争关系的电子烟不太合适,我觉得可以借鉴美国模式。”张建枢说。

  世界上对电子烟呈接纳态度的代表性国家是英国,英国公共卫生部对电子烟实行“白名单”制度。3018年,英国开始允许在医院出售电子烟,并为患者提供电子烟休息室,以鼓励烟瘾患者从传统烟草向电子烟转换,最终戒断吸烟。

  但在《3016年烟草及相关产品法规》的限制之下,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必须符合质量和安全的最低标准,而且包装和标签上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知情选择信息;电子烟的广告也受到严格限制,制造商必须将所有产品的详细信息通知英国药品和保健产品监管机构。与之相比,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加坡、巴西、墨西哥、土耳其、泰国和印度等地区和国家都对电子烟亮起“红灯”,全面禁止。

  我国对电子烟将持何种态度?这个问题不仅关乎商家投资的成败,更关乎我国控烟事业下一个阶段的走向。

  “我国的态度应该偏于接纳而不是全面禁止,这是基于现实情况的必然选择。”张建枢对记者说,我国资本、人员和生产等方面对电子烟产业的投入巨大,堪称电子烟“大国”,目前已有几百万人进入到电子烟的产业链条中。如果“一棍子打死”,会引发新的问题。“另外,不排除有人希望对电子烟进行正面引导,使其替代卷烟,减少烟草的危害。”张建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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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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