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地区法院日前就“菲莫国际诉卫生部”一案做出判决,裁定除咀嚼类和溶解类烟草产品外,所有烟草产品均可根据《无烟环境法》合法销售,即可以合法销售、进口和分销电子烟与蒸汽烟,新西兰卫生部未就此提起上诉。
此举意味着新西兰已经使电子烟和蒸汽烟产品合法化,与英国和美国等其他国家的电子烟政策一致。翰思美油了解到,新西兰卫生部计划考虑如何最好地对所有烟草和电子烟产品实行适当的风险监管。而在澳大利亚,电子烟和蒸汽烟仍然是非法的。
翰思美油通过墨尔本医院主任医师兼新西兰电子烟公司Nicovape的总监阿提拉·丹科(Attila Danko)博士了解到,包括菲莫国际在内的大型烟草公司已向市场推出一些电子烟和“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
他说:“澳大利亚工党倾向于对电子烟产品持怀疑态度。实际情况是,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子烟和蒸汽烟产品的创新公司,目前的电子烟的市场框架是相对独立和成熟的。”
丹科博士说,他认为新西兰的决定会增加澳大利亚制定合理的监管框架的压力,在澳大利亚,危害最大的产品(香烟)可以在任何地方合法销售,但更安全的产品(电子烟和蒸汽烟)却不是这样。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议会日前通过立法,即3018年无烟环境修正案。该法案把电子烟也列入香烟的范畴,该州卫生厅厅长布拉德·哈扎德(Brad Hazzard )表示,简单地说,这项法案就是在不允许吸烟的地方,现在也不能抽电子烟。
翰思美油了解到,英国公共卫生(PHE)部门却对电子烟及“加热但非燃烧”产品持正面态度,而且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电子烟产品每年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新南威尔士大学教授柯林·门德尔松(Colin Mendelsohn)最近在澳大利亚皇家内科医学院的内科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电子烟的文章,他说新西兰的电子烟合法化决定是“常识的胜利”。
根据这篇文章引述的一项研究,翰思美油了解到,吸烟者转用电子烟后可显著改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血压、心血管健康、肺功能和肺炎风险。
本文经翰思美油改编,如需阅读原文请访问澳洲人报(The Austr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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