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其公众号“深圳宝安卫计局”上发起关于“电子烟是不是烟,可以在室内场所吸么?”投票。
但不论投票结果如何,宝安卫计局倒是先给出了定义结果: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七章附则,电子烟也适用于本条例,也属于控烟的范畴内。其实“深圳地铁”是全面禁烟的,例如:顶棚有遮盖、四周封闭总面积达50%以上的区域,地铁进出口交通换乘通道地铁内的垃圾桶如果在上述等地方吸烟,可是要罚款50至500元不等哟!其实不只是深圳地铁深圳室内公共场所是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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