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消费获悉,人民法院报今日发文,认为监管电子烟还须立法精细化。
文中提到,虽然商家一直宣称电子烟安全可靠,有害物质含量极低,并且可以通过吸食电子烟的方式来帮助戒烟,但有权威检测报告表明,电子烟里的主要成分还是尼古丁,同样会释放有害物质并危害人们健康。
而我国也通过禁止线上销售电子烟、禁止发布电子烟广告以及最近拟修改的相关法规等措施,逐步实现对电子烟的监管,让电子烟步入法治轨道, 但若要电子烟监管”卷烟化”,还须立法精细化 。
因此,作者从立法的角度给出了相关监管建议。
首先,应出台监管电子烟的相关法律,明确“四禁”措施,即禁止网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禁止发布电子烟相关广告。
同时,对于商家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除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之外,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者,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于个人违规在室内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的行为,也应进行严格处罚。
在作者看来,除了以上措施,还应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宣传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消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