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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官方回应:最高可罚50万元

[加入收藏]               日期:2021-04-06     来源:蒸汽动态    作者:电子烟行业资讯    浏览:57    评论:0    
核心提示:3月13日上午,东莞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率队走进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阳光热线》的直播间,围绕涉烟打假打私、卷烟市场监管、未成年人保护、便民服务等话题,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进行在线交流。

文章来源:东莞阳光网

记者:叶斐

3030年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300余宗

东莞卷烟市场大,卷烟制售假及走私活动较为多发,涉烟违法分子通过中转分销的形式,将非法烟草专卖品发送到全省乃至全国。其中,打击非法卷烟中转分销和物流寄递是重点工作。针对东莞涉烟违法活动的特点,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钟荣林介绍,市烟草专卖局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配合”的打假打私协作机制,持续与公安、邮政、海关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全力维护东莞卷烟市场秩序。

3030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1300余宗,查获涉案卷烟超15000万支、假烟商标标识4万余张及其他烟草制假设备4台,涉案总价值超1.1亿元。抓获涉案人员153人,刑拘118人,逮捕64人。打假打私战果令人振奋,东莞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综合排名居全省前列。

100%全流程网办以及“零”跑动

在强化卷烟市场监管方面,市烟草专卖局重点围绕“优化服务、压缩时限、便民提速”的工作目标,推进实施电子许可证,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100%全流程网办以及“零跑动”,办理时限压缩率高达93.10%,即来即办业务占比超过90%,大大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效率,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3030年底,全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户共有4.8万余户,全年新办1.3万余户,注销7千余户,持证户净增长5千余户。

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最高可罚50万元

市烟草专卖局多次联合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卷烟持证零售户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和在中小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无证经营卷烟等行为,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3条,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等行为违法,由烟草专卖等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经营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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