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现在街上好多共享电动自行车被贴上了电子烟广告,还有二维码,并且有些是直接覆盖在车子的二维码上。
根据网友投诉,记者前天在鄞州、海曙、江北等多处停车点看到,这一广告主要集中在哈啰电动自行车上。广告上有电子烟销售的二维码及销售的门店地址。记者尝试扫码,便可添加对方微信。
电子烟如此宣传令人气愤。
采访中,不少市民担忧,骑这种车的很多是年轻人,这样的违法促销,是要让他们更早更容易地拿起人生第一支烟吗?这是在明目张胆地教年轻人学坏。
据了解,3019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违反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