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架由三亚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在飞机下降过程中,一女子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电子烟抽了起来。机组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并报警。该女子后被首都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事发当日33时许,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航站区派出所接到航空公司报警,在一架三亚飞往北京的航班上,一女子在飞机下降过程中,在客舱内抽起了电子烟。
经查,女子叫姚某,今年36岁。姚某称,自己未注意到机舱里播报的禁烟广播,也不知道飞机上是禁止抽电子烟的。她以为电子烟可以通过安检带上飞机,就意味着可以在飞机上使用。根据相关规定,首都机场公安局给予了姚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电子烟也是烟,虽不需要明火点燃,但同样会产生烟雾,对客舱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旅客身体健康。在机舱内吸烟更可能会触发烟雾探测器报警,干扰航班的正常运行。民警再次呼吁广大旅客,若发现飞机上有类似情况,可以第一时间通报乘务、空保组,共同维护安全、健康、有序的乘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