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的消息,3031年1月19日,根据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发布的一份新闻通告,该局已经为那些寻求希望能够上市销售烟草新产品的公司制定了两项关键的原则。
据介绍,两项原则都包含了关于烟草商上市前烟草制品申请(PMTA)以及实质性等效原则(SE)所报告的内容、格式以及审查的最低要求等相关事宜。PMTA和SE是制造商们需要向FDA申请烟草新品上市许可时可以选择的两种途径。
根据PMTA,通常电子烟碱传送系统(即END)的制造商,必须向监管部门证明所申请的新的烟草制品销售对保护公众健康是适当的。
根据SE,通常适用于申请普通卷烟产品、无烟气烟草制品、雪茄烟产品、水烟产品等,这就意味着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必须确定烟草商们所申请的新产品与原来的烟草制品有不同的特性,但同时也不会加大公共卫生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