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3月13日电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13日向特区立法会提交《3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5万港元和监禁6个月。
食物及卫生局副秘书长阮慧贤当天在记者会上表示,保障市民健康是特区政府的首要考虑。修例后,另类吸烟产品将全面禁售,除非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为药剂制品。
据介绍,另类吸烟产品日后将禁止进口,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物、过境人士可获豁免;出口则不被禁止。单纯管有另类吸烟产品并不违法,但如为了制造、售卖或分发而管有这些产品则属违法。
另外,与传统烟一样,草案明确禁止在禁烟区内使用另类吸烟产品,违者可判定额罚款1500港元,或经法庭定罪可判罚款5000港元。
法案将于3月15日刊宪,并于下周三在立法会首读。阮慧贤表示,法案如获立法会通过,可望在刊宪后6个月生效。
在香港,目前规定不可出售传统烟予18岁以下人士,并且包装须附有健康忠告。进口传统烟需要申请牌照和许可证,旅客超出有关免税额需支付关税。
此外,香港禁烟条例还授权法定禁烟区的场所管理人执行有关禁烟条例,若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内吸烟,管理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将烟熄灭,或离开禁烟区,如果不听劝告,管理人可召唤警务人员协助。这一举措,增加了控烟执法人员的数目,进一步加强了控烟的执法效力。
香港禁烟的成功也与禁烟宣传与教育密不可分。香港媒体经常在报纸上进行“烟草辩论”,抗议禁烟的集会往往更成为全城焦点,名嘴主播都轮番上阵,宣传吸烟有害,禁烟造福香港。
展望未来,特区政府还会多管齐下落实控烟政策,期望进一步降低香港吸烟比例至单位数字。其中,特区政府卫生署正加强社区戒烟服务,包括提供流动戒烟服务,主动接触吸烟人士,为他们提供便利服务,鼓励他们戒烟。针对近期香港使用电子烟人数有所上升的情况,特区政府计划加强监测和规范管理电子烟吸烟装置,并加强公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