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松市(Quezon City)信息办公室于3月30日星期三宣布,奎松市已通过一项市律,规范电子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
奎松市市长包蒂斯塔(Herbert Bautista)签署了”第3737-3018号城市条例”,该条例旨在保护“奎松市居民的健康和福利”,同时仍允许电子烟使用者吸烟。
该法令禁止民众在以下区域内使用电子烟:
宗教场所医院和医疗中心
公共交通工具
政府办公室
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教育设施
主要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娱乐设施
电子烟可以在其他封闭的空间内使用,只要该区域的业者已张贴“允许使用电子烟"(USE OF E-CIGARETTESISALLOWEDINSIDE)的标语即可。
私营公司可以指定开放或封闭区域作为吸电子烟的场所。如果他们决定建立封闭区域,则不应与吸烟者的区域相法律还禁止未成年人买卖电子烟。与此同时,电子烟广告也被禁止针对未成年人。
根据该条例可予惩罚的行为如下:
在明确禁止电子烟的公共场所吸电子烟封闭场所的业者或管理人员不遵守规定违反“烟草管理法”让电子烟使用者和吸烟者规定到相同的指定吸烟区,除非整个场所允许吸烟。
违反该条例的人将根据违规次数受到惩罚:
第一次违规-500到1,000披索罚款
第二次违规-1,000至3,500披索罚款
第三次违规-3,500至5,000披索罚款加上可能撤销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