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区政府网站消息,4月13日下午,一名由香港国际机场乘坐客船到达凼仔客运码头的台湾男性旅客,其经绿色信道(无须申报信道)入境澳门,因随身行李藏逾万支加热不燃烧烟弹,被码头关员截查。
驻守凼仔客运码头关员对该名旅客进行截查时,根据X光机影像显示,关员怀疑其行李内藏有大量香烟,故随即对该名旅客的1个行李箱及3个背包进行检查,查获70条共14000支加热不燃烧烟弹,货物总值约港币15000元。该男子声称相关货物购自日本,并为自用用途。但澳门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对涉案人作出起诉。
一经判罚,可被科处5000元至10万澳门币罚款;而被查获的货物也会被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澳门海关强调,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贩运私烟的活动。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经查,涉案人员均未取得进口烟草专卖资格,也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销售的IQOS卷烟均为从国外走私入境、无“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的真品卷烟。涉案电子烟均为境外生产加热不燃烧卷烟,由境外经营者冠以卷烟替代品名义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并在我国境内扩散和流通。该电子烟产品系烟草专卖品,未列入进口烟草专卖品范围。因此,目前国内市面上所出现的万宝路、HEETS等品牌的电子烟弹,尚未通过合法进口渠道引入国内进行销售,均属非法走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