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4日消息,据外电报道,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将电子烟作为烟草产品监管的决定。
据悉,以保守派法律团体太平洋法律基金会为代表的几家电子烟商店和电子液体制造商对FDA声称其违反宪法的决定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时任政策副专员的莱斯利·库克斯(Leslie Kux)在3016年发布了将电子烟视为烟草产品的规定,但由于她是一名职业雇员,而不是总统任命的主要官员,因此她没有这样做的权力。
对此,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反驳说,这项权力是由该机构的专员授权给库克斯。此外,库克斯的权威并不重要,因为这项规定最终得到了两位不同的FDA委员的批准,最近一位是FDA委员Scott Gottlieb。
华盛顿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全体一致的小组裁定,该条例没有违反宪法的任命条款。
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的乔纳森•伍德(jonathanwood)表示,他和他的客户对这一裁决感到失望,并考虑采取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