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今天发布了一项关于CBD合法性的裁决,裁决认为,CBD不能被认为是麻醉品,CBD产品应该像其他合法产品一样在欧盟成员国与成员国之间享有同样的货物自由流动。
法官写道,似乎没有对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欧盟法院(CJEU)的这项裁决对那些严厉打击大麻素产品(认为它们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欧盟国家构成了挫折。
法律模糊的终结?
来自卢森堡的欧盟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就法国禁止大麻衍生的CBD的合法性发表了意见,并有可能扰乱欧洲大麻产业的未来。
法国Kanavape案针对一家捷克公司提起了最终判决,该捷克公司出售了从整个工厂提取的CBD用于电子烟盒。法院裁定,针对捷克生产者采取这种法律行动的法律对商品的自由流通构成了不必要的限制,因为该物质不会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
法国只允许从大麻种子和纤维中提取,而不能从整个植物中提取,法国将不得不取消其被视为非法的政策。
“决定禁止销售CBD,这实际上是对在其他成员国合法制造和销售的产品进行贸易的最严格的障碍,只有在这种风险看来已充分确立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该决定”.
首先,法院在联盟的《共同农业政策》(CAP)中推翻了欧洲关于大麻的大麻法规,大麻中大麻素含量低于0,3%的四氢大麻酚,因为“ CBD不能被视为农产品”。
其次,法院写道,尽管国家可以禁止麻醉品之类的违禁物质自由流通,但该禁令不适用于CBD,因为该物质不是麻醉品。
由于CBD产品是大麻提取物而被禁止销售,这违背了旨在保护人类健康的联合国公约的“普遍精神”。法院写道,与具有精神活性的四氢大麻酚不同,CBD“似乎对人类健康没有任何精神或有害影响”。
CBD不能被认为是麻醉药品
法院认识到,只要立法适当且不超出必要范围,一国便可以基于公共利益阻止货物自由流通。例如,她列举了一个事实,即法国并未禁止合成CBD,因为它并非完全由整个大麻植物生产而成。
法院的结论是,法国无须证明大麻二酚CBD具有危险性,而必须审查科学数据以确保“对公共健康的真正风险”仅基于纯粹的假设考虑” 。
大麻倡导者希望这一举动可以为合法市场奠定基础。当前,欧盟的许多大麻二酚产品在合法的灰色地带销售,该区域允许销售用于农业目的的大麻。
法国大麻倡导组织L630的副主席贝齐尔·萨凯特(BéchirSaket)说,这项决定是“巨大的耳光”代表法国。尤其是法国,通过关闭商店和起诉销售这些产品的人来打击CBD产品。
萨凯特在脸书上说:“许多商店已经关门了。” “许多董事及其家人有时被警方拘留或对其房屋进行搜查。但是今天,欧洲法院裁定我们胜诉。这是确保CBD市场的欧洲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