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日前检测市售的电子烟,发现近八成含有具成瘾性的尼古丁,目前国内对电子烟的制造、贩卖虽有罚则,但吸食电子烟却无法可罚。卫福部已经将《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当中对吸食电子烟的罚则等同于吸食一般的烟品,最高可罚一万元。
卫福部国民健康署健康教育及烟害防治组组长罗素英表示,目前的烟害防制法,对于制造、输入电子烟,可罚1到5万元,贩卖电子烟可罚1000到3000元,但对于吸食电子烟除了没入外没有罚则,因此送交行政院等待核定中的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提高罚则,制造、输入电子烟可罚5到35万元、贩卖可罚1到5万元,吸食电子烟可罚3000到1万元。
罗素英:『现在是用「形状像烟」,那因为部分的电子烟的产品目前已经不再是形状像烟,那将来在烟害防制法有明确定义电子烟。未来电子烟在公共场所吸食的部分就比照烟品,那最高可以罚1万块。
罗素英表示,烟害防制新法中还规定,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与吸食一般烟品一样,都要接受戒烟教育,有关单位会提供电子烟戒治服务。台行政机构3日举行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行政机构副发言人张秀祯表示,目前已达成共识,建议从严管制,将修正《烟害防制法》,未来电子烟将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及广告,违反者最高可罚新台币35万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