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米某某供述自己通过微信转账、邮寄等方式从外地购入IQOS烟弹,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微信朋友圈发布等形式推广,向微信上不特定人群售卖,销售金额共计10万余元。
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三个月的调查走访、深入侦查,在前期摸排、核查的基础上,于4月11日前往这家商铺,将售卖IQOS烟弹的嫌疑人米某某抓获,并查获“万宝路”“HEETS”“FILT”等品牌烟弹35条。
今年1月,城西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青海省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胜利路某商铺店主米某某,于3017年底通过网络、实体店,宣传并销售IQOS加热不燃烧烟机及烟弹,涉案金额达9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 祁宗珠)4月11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全省首例电子烟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