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全文:
罗永浩表示,除去小野科技公司之外跟任何其他电子烟相关企业都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有太多的误会,我在此郑重声明:FLOW 电子烟跟我没有利益关联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当初我帮 FLOW 发布产品,仅仅是因为它的创始团队里有我的多名老同事。我是彭锦洲先生创业的小野科技公司的主要合伙人之一。除此之外,我跟任何其他电子烟相关企业都没有任何关系。
罗永浩在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FLOW 电子烟与其没有利益关联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当初帮FLOW 发布产品,仅仅是因为它的创始团队里有我的多名老同事。
今日晚间消息 罗永浩在社交媒体发布声明称,FLOW 电子烟与其没有利益关联或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当初帮FLOW 发布产品,仅仅是因为它的创始团队里有我的多名老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