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烟市场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监管难度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未包含在烟草品类,也非药品、医疗器械。部分国家对电子烟已有明确的行业标准,如日本将电子烟划入医药类进行管制,美国则将电子烟视为烟草制品,巴西则完全禁止销售。然而中国市场的电子烟仍处于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的“三无”状态,国家标准的制定速度滞后于电子烟市场发展速度,难以满足现阶段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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