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通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宣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主要有以下内容:
●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要严查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多家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已下架电子烟产品。经市烟草专卖局多轮整顿,我市城区电子烟商家已撤下电子烟广告,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宣传、销售电子烟的情况有所遏制;在一些商场柜台,年轻人购买电子烟还需要验证年龄。
电子烟线下销售渠道也有变化。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商场的电子烟专柜发现,“严禁向未成年人推荐或出售电子烟”的提示牌被放在显眼位置,一些柜台还撤下了带有诱导性质的电子烟广告。
各地要主动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宣传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在地方控烟立法、修法及执法中,要积极推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尤其是通过互联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近日,继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等提出要求。
“目前,电子烟市场存在两个严峻问题:一是如何防止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存在管控难度;二是由于国家未出台行业标准,市场上还有不少‘三无’电子烟产品。”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他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努力为青少年控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洛阳晚报记者 牛鹏远 通讯员 徐姗 文/图)
在新区一商场内的电子烟专柜,年轻人购买电子烟还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如果未年满18周岁,就不能购买。销售人员说,近期规范电子烟的文件出台后,辖区烟草专卖稽查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进店检查,要求他们按政策规范经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目前,对于电子烟的监管政策正逐步收紧。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去年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今年又接连发布两个文件,说明国家对未成年人控烟工作极度重视。”洛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洛阳市区电子烟市场,该局制订了专门的工作方案,目前排查出电子烟零售商户37家。稽查人员通过检查、抽查等方式,已将近期国家关于电子烟的监管政策传达到位,督促商户守法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
调查:购物网站下架电子烟,到实体店买电子烟要验证年龄
监管:加大监管力度,不符合条件要下架产品
《通知》: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记者发现,今年“双11”前,淘宝、天猫、京东等购物网站都已下架电子烟产品。目前,登录这些网站,输入“电子烟”“烟弹”“烟油”等关键词,已搜不到相关产品。
稽查人员在巡查电子烟市场
洛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第六市场监管稽查队队长亢晓凯介绍,稽查人员已要求辖区所有电子烟商户在店铺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标识,并撤下电子烟宣传海报。检查期间,他们发现一些商户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电子烟,目前已责令其删除相关内容。对不符合销售电子烟条件的商户,稽查人员则督促其下架电子烟产品。
烟草专卖零售商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如网络购物平台、外卖平台、社交平台等。切实加强烟草销售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烟草销售行为进行监管及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