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电子烟的过程中,有一名顾客向她发过一段有关销售电子烟需要专卖许可方面的法律知识视频。告诉她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由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私自销售未经许可的国外卷烟,将涉嫌走私和非法经营。然而,在利益面前,姜某没把这个提醒当回事,她关掉视频,仍旧同销售其他化妆品的微商一样销售电子烟,直到被警方抓获。目前,姜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小任)
据调查,姜某是一名90后,她没有固定工作,平日里参加一些商业演出。在一次聚会上,姜某看到一个朋友抽细细的电子烟,朋友介绍说电子烟无焦油,比普通香烟健康。回到家,好奇的姜某打开网页查询,发现近年来电子烟在国内风头正劲,这种学名为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新型烟,俗称烟弹,无需点燃,只要插进一个笔状装置里加热即可使用。姜某从中察觉到了商机,便在网上寻找合适的商家进货,从4月正式开启了微商之路。
案发前,民警根据线索发现,有人通过网络购买电子烟后,先后在惠山区、新吴区等地进行贩卖,涉案价值共计30余万元。民警得知有一批装有电子烟的快递包裹从黑龙江发至无锡,经过蹲守,在收件人姜某取包裹时将她抓获,并当场查获IQOS电子烟弹、万宝路、百乐门等品牌香烟139条。
本报讯如今,新型电子卷烟成了一些烟民的新宠,一个小小的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然而,这种电子烟在国内未经许可是禁止销售的。近日,玉祁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了一名贩卖电子烟的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