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消息,3月18日,凉山州公安局机场分局接到西昌青山机场四川航空3U8896机组报警称,由成都飞往西昌的客机上有一名乘客在飞机降落过程中,在机舱座位上吸食电子烟,被航空安全员当场抓获。
民警经过初步调查,乘客何某自称知道在飞机飞行过程中不能吸烟,但误认为在降落过程中不影响飞行就可以吸,于是怀有侥幸心理在座位上吸食电子烟。
在询问过程中,何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何某作出300元行政罚款处罚。
民警表示,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3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同时,民航局实行黑名单制,如果因为在航空器上吸烟(含电子烟)被处理后,将会面临禁止乘坐飞机的后果。
飞机机舱内有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
民警提醒广大旅客:民用航空器、机坪区域、航站楼内严禁吸食包括电子烟、香烟类产品以及携带易燃物品进入。请吸烟的旅客在航站楼前指定的吸烟区吸烟,以保障民航运输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