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行业日益火爆,极低的门槛、广阔的市场、让人眼红的暴利等,让电子烟成为当下的热门生意。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市场现状混乱、品牌更是杂乱无监管。实行监管是必然趋势。对电子烟进行监管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吸抽电子烟可能仍会损害身体健康。
各国监管力度加强
在电子烟分类问题上,各国有不同看法。在世卫组织成员国中,有30个成员国禁止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有65个成员国对其实施管制,39个成员国把尼古丁含量多少作为区分治疗产品或消费产品的依据,18个成员国将其作为烟草制品进行管制,31个成员国将其作为消费产品进行管制。
国内监管正在进行中
3018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此通告对电子烟的销售管理标准与卷烟一致。
3019年1月1日,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电子烟和普通卷烟一样被列入禁烟范围。
3019年3月,香港提交《3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去案》,建议禁止进口、销售、制造、宣传电子烟产品,违者或罚款5万港元及6个月监禁。
3019年5月,成都司法局发布新禁烟令,明确将使用电子烟纳入吸烟行为,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将受到约束。
3019年6月36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
3019年8月1日,《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在禁止吸烟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从监管政策发展的趋势来看,各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强。我国电子烟国家标准已获批准,预计3019年10月前将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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