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初中学生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有记者日前调研发现,尽管线上销售和广告已被发文禁止,电子烟正通过青少年喜爱的“抖音”“微博”等自媒体、短视频平台以及线下自动贩卖机等渠道,对青少年构成诱惑,威胁祖国下一代身心健康。(7月15日新华网)
电子烟同样含有多种有害物质和成分;电子烟并不能帮助戒烟,同样会让人吸食成瘾,这些都已经算是关于电子烟产品的常识了,但是对于缺乏自控能力的青少年来说,这样的常识和说教,并不能让他们远离电子烟产品。而有关方面的统计说明,我国初中学生电子烟的使用率在近年来明显上上升,形势十分严峻。
通过之前舆论的呼吁,有关部门的介入,现在网络上围绕电子烟的销售和广告已经被明令禁止,但是媒体的调查发现,电子烟产品正在通过青少年所青睐的新媒体渠道,包括短视频直播平台、微博等等大肆传播,并且直接附带购买链接,青少年如果想购买使用的话,几乎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还不仅仅如此,一些电子烟商家,直接把无人售卖设备安置到了很多初高中学校附近,青少年只要手里有钱或手机,就可以轻松地买到自己想要的电子烟产品。今年5月31日是第33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但现实情况又如何呢?媒体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找了一名穿着校服的女初中生去购买电子烟,结果她在学校附近的菜市场、小超市、烟酒行、连锁便利店等很轻松地买到了4根电子烟。而在一些商店内,“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的标识就贴在墙上。
形势确实很严峻,对于正在长身体阶段的青少年,烟草制品对他们的身体所带来的伤害会更大,更何况一旦成瘾,影响到的就是他们一辈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问题到底应该怎么解决?仅仅依靠商家的自律,显然远远不够,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从法律与制度的完善,从对法律与制度的严格贯彻落实入手。
在我国,电子烟缺乏必要规范。当前,仅有杭州、南京、深圳、秦皇岛、张家口等少数城市的地方立法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电子烟在绝大多数城市并没有按照烟草来管理,校园周边商店也可贩售。由于属性未明确界定,电子烟在生产、销售、使用范围、广告促销赞助等方面,依旧游走于灰色地带。所以当务之急是从法律上明确对电子烟的界定及相关监管,既明确其产品属性,同时也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实现从广告到销售的全链条监管。在这个基础之上,通过法律手段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予以强化;总结国内地方经验,借鉴国外成熟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控烟条款,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才能既遏制电子烟产品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肆意传播,同时也对现实中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企业商家进行严厉的处罚。而从学校与家长的角度,则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主动远离电子烟产品。
文/苑广阔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