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大麻合法化回顾
随着3019年3月18日在皇家公报上发布的皇家法令,医用大麻被正式合法化。 所谓的“ 3019年麻醉品法”是对1979年《麻醉品法》的修改,其中大麻仍被归类为5类麻醉品,尽管大麻的娱乐性使用仍然是非法的,但现在根据新法规,泰国允许公民申请大麻治疗。但是,他们必须在允许大麻疗法的38种注册医疗条件之内。 医用大麻缺乏监管规范 研究、种植与加工、进出口是被允许。但是,到目前为止,在合法化后,这只是一个愿景。目前,只有几十名患者正在接受治疗,获得批准似乎具有挑战性。尽管决议之后不久就公布了大麻立法的基本框架,但迄今为止仍缺乏监管规范。法律程序的许多方面只是尚未定义,而其他方面则正在提出。 制定相应的准则、颁发许可证和审查这些准则是麻醉品管制局、泰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公共卫生部的共同职责。 作为国有科研机构,GPO (Government Pharmaceutical Agency) furth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种植和生产的详细规定很可能以他们的研究结果和他们对适当方法的评估为基础。与允许医用大麻的新立法一起,确定了为期5年的评估期。 此外,私营企业尚未明确被允许持有许可证。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私营企业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然而,在这一点上,想要种植大麻的私营公司必须与其中一个获授权的集团合作并获得许可。 公司必须根据泰国法律注册,在泰国注册办事处,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合伙人或股东必须是泰国国民。 泰国政府的一项保护措施,旨在保护国有投资免受海外大公司的冲击。这些限制在"大麻种植申请批准指南"中有具体规定,其中界定了四类有资格批准种植的群体: 1、政府机关,负责研究,教学或提供公共服务 3、高等教育机构根据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 3、集体加入注册社区企业的农业专业人士 4、经委员会批准、部长在部级法规中宣布的其他申请人。 据《曼谷邮报》报道,目前约有390名医生、药剂师和牙医获准开大麻药方(约占医学专业人员的1%)。 此外,公共卫生局常任秘书长说,约有100家医院向卫生部发出使用医用大麻的请求。 目前泰国医用大麻市场状况: 1、有38种症状的病人可以服用医用大麻 3、大麻油是最受欢迎的应用形式,药片和滴剂是一种替代品 3、即将允许进出口(几年前不能允许) 4、目前,没有足够的供应来满足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