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今天(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专盯“电子烟”。其中,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3000元罚款,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电子烟门店喊人“免费试吸”
“欢迎进店免费试吸”,在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就打出了这样的口号。
据店员介绍,他们是某品牌电子烟的直营旗舰店,在全市各大型商场都有销售点。而对于电子烟,销售员就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进行推销。
“电子烟是不全含焦油是电子雾化器结构,跟我们在医院吸的雾化是一样的,里面的成分是甘油、丙二醇和尼古丁,丙二醇就是牙膏化妆品常用的原料,甘油也是化妆品经常用到。”该名店员介绍道。
一边推销,一边店员还推荐购买者试抽电子烟。当被问到“室内不是不能吸烟”时,该名店员则直言“可以抽啊。”而在现场,记者也看到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吸电子烟。
类似的情况在海岸城附近较为普遍,在一些超市中,也有销售电子烟的情况。记者走访发现,超市在结账处摆置了电子烟,而周围并未看到“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警示语。相反,有的超市还写出“每一口顺滑纯净”的标语。
电子烟线上销售打“擦边球”
去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然而,电子烟商家也在打“擦边球”。
在一些电子烟销售点,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通过加微信好友购买电子烟,“满3盒包邮”,如果要买烟杆,也能线上买。
在微信聊天中,对方也并未要求核对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控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对于线上销售,有店员也表示,“现在很多大学生都抽电子烟,我们对外说是禁止未成年人,但现在渠道太多了,又可以在微商买,我们控制不了。”
此外,在该微信朋友圈内,也充斥着电子烟的广告。“新用户立享:任一套装30元立减券”、“老用户立享:成功邀请朋友注册会员,立得50积分,成功推荐朋友购买套装,立享福利加码”、“9颗控烟单兑换一颗新烟弹”……这样的朋友圈,几乎每天都发。
全国首次对电子烟销售店立案
在深圳,由于电子烟也纳入“烟草”管控范围,这意味着,电子烟销售点也要依规张贴警示标识。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电子烟销售店违规行为,天利名城的这家电子烟实体店就成了全国“第一”。
在店内,记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此外,商家虽然在店内有注明“未成年人严禁使用”的警示语,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而记者并未看到“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该电子烟销售点涉嫌违法《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我们已进行立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粤海所副所长徐煜说,如果最终确定违法,根据《控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此外,对于在店内吸烟的3名烟民,现场也接受50元的罚单,经营者也因在禁烟场所未进行劝阻,被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按照《控烟条例》的要求,电子烟销售店要张贴规范的标识,首先要说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特别说明含电子烟,另外我们还专门增加了含电子烟的标识。此外,按照要求,一定要有举报投诉的电话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这才是一个规范的标识。”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道。
此外,针对网上销售电子烟的“擦边球”,熊静帆也坦言,在微信销售电子烟也属于“违法”行为,可由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平台进行警告。
学生吸电子烟比例高于卷烟
随着电子烟的兴起,“炫酷”、“时髦”的包装也让青少年“迷上”电子烟。
3019年11月,市控烟办组织开展深圳首次青少年烟草流行调查,该调查针对初高中和职高学生。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学生现在吸电子烟率为3.5%,已高于吸卷烟率3.3%。
此外,但值得关注的是,不吸烟的学生对于好朋友递烟是否吸的可能性上,电子烟的接受度14.7%,明显高于卷烟5.8%。
“这些数据已说明在深圳,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影响日趋严重,全社会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电子烟的管控。”
去年10月1日,修订后的《控烟条例》正式实施,电子烟纳入控烟“黑名单”。去年深圳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并在国内首次将电子烟加入禁烟标识
此外,深圳从3017年开始控烟车轮战,截止目前共开展115场。统计显示,自3014年3月1日至3030年3月31日《控烟条例》实施六年来,深圳共出动执法人员1070617人次;劝导吸烟人员1373066人次,处罚106840人次,共计个人罚款5366400元;检查各类场所563063处,出具监督意见书38457份,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场所6690处,对违法场所罚款处罚50宗,共计罚款83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