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的问世,被作为一种香烟替代品,逐渐受到烟民的青睐。然而最近市场上却出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甚至有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和电商平台公开贩卖!
这种广告多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往往宣称安全合法,对人体无危害无副作用。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NO!
这种 “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臭名昭著的“大麻电子烟”,其成分与普通电子烟有本质上的区别。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这种“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通常分为大麻烟、大麻树脂、大麻油,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毒品大麻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常见毒品
如何辨别这种“大麻电子烟”?
这种“大麻电子烟”长度大概30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无多大差别,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毒品电子烟长这样:↓↓↓
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其中“上头”“快感”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而“飞行”“飞行员”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黑话”。
吸食、贩卖“大麻电子烟”是违法犯罪行为!
天津破获系列走私“大麻电子烟”案件
3019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与天津海关缉私局联合侦破涉嫌走私大麻系列案15起,15名涉嫌走私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警方调查,走私分子将大麻油做成烟弹,从海外通过邮寄包裹形式输入境内,警方立即对这些邮包收件人进行了控制。经审讯,这些收件人均承认邮寄来的是大麻。
一名收件人交代,他知道电子烟的烟弹里面是大麻油,但觉得这在国外能够合法购买,应该就可以邮寄回国,买回来自己吸食并不知道犯了法,和电子烟同时寄来的含有大麻的小食品,大都是电子烟的“赠品”。也有的收件人明知邮寄大麻入境违法,但觉得大麻混入电子烟及食品中很难被发现,存在侥幸心理。
留学归国带大麻油,男子被刑拘
3019年5月,据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消息,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破获一起“大麻电子烟”案件。
据公布消息,事件主角郑某在国外留学期间,学会了抽添加大麻油的“电子烟”。3018年底回国时,郑某明知国内吸食大麻违法,仍偷偷带回了一支添加大麻油的“电子烟”,并多次在酒吧与朋友分享。被义乌警方以“贩卖毒品”处理,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