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消息,据东南网报道,因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而在国内销售日本代购的加热不燃烧烟弹,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徐某、陆某提起公诉。
报道介绍,3018年1月份开始,犯罪嫌疑人徐某(女,34岁)、陆某(女,35岁)用代购形式从日本代购加热不然烧烟弹贩卖给下家陈某(另案处理),再由陈某通过网络进行销售。徐某利用陆某在日本做化妆品代购的便利,同时从日本代购烟弹。陆某与徐某达成购销电子烟弹协议,之后二人在日本购买陈某所要进购的烟弹,并寄送到徐某所在的地址,再由徐某将烟弹销售给陈某。
据悉,案发后,徐某、陆某二人销售给陈某日本产的烟弹总数量为 859条,总金额共计365674元,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