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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俄明州通过电子烟征税法案:批发税15%,零售税7.5%

[加入收藏]               日期:2020-03-14     来源:蓝洞新消费    浏览:71    评论:0    
核心提示:据悉,新税将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3月13日消息,据外电报道,怀俄明州州长马克·戈登(Mark Gordon)签署了对怀俄明州的电子烟产品征收消费税的第73号议院法案。该法案将对电子烟的批发购买价格和进口到该州进行转售的电子烟材料征收15%的消费税。支付此税的批发商有权保留所收取税款的4%。

如果不支付批发税率,该法案将对本州的电子香烟和蒸汽材料的消费者使用或储存以及电子香烟和蒸汽材料零售价的7.5%”征税。

法案中将“电子烟”定义为“可用于输送雾化或汽化尼古丁或合成尼古丁的任何设备。”

如果电池和电池费用与电子烟设备分开出售,则不会征收此类税费。

据悉,新税将于3030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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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洞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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