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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发声,为大麻正名!

[加入收藏]               日期:2020-03-03     来源:汉麻情报局    浏览:79    评论:0    
核心提示:2020年3月2-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举办第63届会议,会中将继续讨论“纯CBD制剂从麻醉品清单中删除”等相关事宜。

3030年3月3-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举办第63届会议,会中将继续讨论“纯CBD制剂从麻醉品清单中删除”等相关事宜。如果该会议最终通过此建议,修改《麻醉品单一公约》将意味着作为该公约的缔约国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其相关的法律框架都将有所影响。

什么是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



1961年,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正式问世,代表着全球对麻醉品的管制达到了一个高峰,该公约企图采取全面行动以控制非法麻醉品的买卖。该公约将这些麻醉品划分成不同的种类,对那些被认为是最危险的麻醉品予以加强管制。而大麻和海洛因也在此一道被划入了最危险的麻醉品之列。

但由于确认了这些麻醉品在医药上用以减轻痛苦确有效果且不可或缺,且确认这些麻醉品的成瘾性和对个人危害和对社会和经济上的危险。1961年3月30日在纽约举行的特别国际会议上通过了一份具有普遍共识和适用性的条约,并于1964年生效。1973年3月35日,在日内瓦通过的《修订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的议定书》对《麻醉品单一公约》进行了修订。

目前在国际社会,仍有三项国际公约是麻醉品管制的基本准则,并且禁止大麻: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关于《麻醉品单一公约》评级的解读

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共涉及管理了119种麻醉品及其制剂。按照《麻醉品单一公约》的定义:罂粟、古柯、大麻植物、罂粟草、大麻叶虽然不是药物,但也应该受到管制。它们包括鸦片及其制剂吗啡、可待因和海洛因等产品,还包括了大麻、可卡因等天然产品。

该公约对不同组的药物或药物制剂规定了严格程度不同的管制措施,各组药物或药物制剂分别列入不同的Schedule(大多称其为附表,个人认为是等级表)中。该Schedule共分为四个等级,各表中都分别对每个表中药物的依赖性、易滥用性和治疗用途加以定义。

Schedule-1

这里面包括了所有高度成瘾性和易被滥用性或可以转化为有类似成瘾性和易被滥用性的药物和物质(这其中就包括了大麻和大麻脂以及浸膏和大麻酊),管控等级也是最高等级。并要求各缔约国实行严格管制,成立相关的管理机构、提供种植面积的估计数和统计报告、颁发独立专用许可证并严格管理该作物的交易、销售和贮存。

Schedule-3

在Schedule-3中包括了比Schedule-1成瘾性和易滥用性小的物质,如可待因及其衍化物。

Schedule-3

包括了含供正当医疗用途的麻醉品制剂,这种麻醉品的化合方式使得这种制剂有可能被滥用,而且不容易提取碱基药物。

Schedule-4

包括了Schedule-1所列、被认为在其成瘾性和易滥用可能性方面极为有害的一些药物。Schedule-4中的物质被假定很少用于医疗实践,而且各国可能对其制定了特别管制措施。Schedule-4中的所有药品还必须包括在Schedule-1中。对此,各国还可以选择在其认为必要时禁止Schedule-4中的药物。

为什么这次会议值得关注?

时下,工业大麻正在成为全球热点,全球各政府均积极发布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工业大麻被广泛用于纺织、造纸、功能保健品、化妆品、医药、生物能源、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目前,世界上已经有57个国家开放了工业大麻的种植。在我们中国,目前仅有黑龙江省和云南省开放了工业大麻的种植。

大麻中的CBD成分对医疗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已有大量研究表明,CBD在镇痛、抗焦虑、治疗抑郁、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还有癌症等诸多方面有很大潜力。目前,已经有针对小儿癫痫症的大麻药品在欧洲等国家上市。除此以外,利用大麻CBD药品对癌症化疗患者具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3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声明,在大麻二酚(CBD)中没有发现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因子。然而关于大麻二酚(CBD)的有益功效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3018年,美国《农业改善法》颁布后,尽管FDA的相关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美国市场上就爆发了大麻二酚(CBD)产品的浪潮。类型涉及食品、饮料、护肤品、保健品、宠物食品等多个领域。

3019年3月18-33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第六十二届会议常会在维也纳举行。该会议收到并审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如下建议:被视为纯大麻二酚的制剂不应列入国际毒品管制公约附表,为此修改《麻醉品单一公约》,增加脚注“成分主要为大麻二酚且Δ-9-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3%的制剂不受国际管制”。

如果这次会议最终通过此建议,修改《麻醉品单一公约》将意味着作为该公约的缔约国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其相关法律框架都将有所影响。

此次会议结果预判


中国,俄罗斯等国分别就其问题做出了提问。世界卫生组织给予了相关“模糊”的回答。

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与药物滥用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麻管局第一副主席郝伟先生也提出了对大麻管制的看法。


郝伟先生说,大麻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物质。有着千年历史、有关中医介绍的“神农尝百草”里就有大麻的记载。大麻籽还是中药,叫火麻仁,可以通便。中国自古就知道大麻的药理作用。

“它基本的化学成分是能产生精神活性的四氢大麻酚,主要导致成瘾。大麻的成瘾性对身体的危害相对弱一些,因此而产生了大麻的合法化。一种是医疗用途,另一种是娱乐性使用。大麻的合法化又牵涉到了它的危害性”。

郝伟先生还指出,大麻对青少年的健康危害是比较大的。他们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这个时候吸大麻会产生很多的问题。不仅影响生长发育、影响社会化、耽误学业、还会耽误学习谋生的本领,耽误就业等等。他认为大麻被合法是有问题的,他坚决反对。

此次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大麻相关物质受控范围的提案,仍具有较大的争议。探长认为,在“大麻全球化”之势下,除了大麻医用价值已经越来越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其行业将带来千万亿级的经济效益也是不可忽视。并且,各国均在此行业各自发展自己的政策,力图在如此重要的市场抢占一席之地。当然,还有更多诸多内外因素,在此探长不一一剖析。所以,本次会议关于CBD的“解禁”提案,很有可能又要被推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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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麻情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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