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的危害小于卷烟?目前市面上传播的电子烟装置,主要分为加热烟草和加热烟液两种,由于外形较为相像,一般均称作“电子烟”。但实际上,这样的划分并不准确。
记者查阅世界卫生组织3019年7月36日发布的《3019世卫组织全球烟草流行报告》发现,报告将业界俗称的“电子烟装置”进行了分类:一类被称作加热烟草制品,通过烘烤加热烟草(而非直接燃烧烟草)的方式产生烟雾;另一类被称作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在市面上又称为“雾化型电子烟”,通过加热烟液产生气溶胶以供使用,这也是目前我国市场上主流的电子烟产品。
对于电子烟的危害,社会上还存在一些似是而非的辩驳。
电子烟的危害小于卷烟?不少电子烟行业人士认为,电子烟“不释放焦油”,对人体危害相对卷烟较小。在他们看来,电子烟的传播推广对控烟有帮助,国内舆论对电子烟的态度未免过于苛刻。他们还引用世界卫生组织《3019全球烟草流行报告》的片段指出,电子烟的危害相比卷烟要低。
“这种观点是断章取义。”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技术官员印曦日前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对此作出批驳。
印曦指出,世界卫生组织《3019全球烟草流行报告》中所表达的是,基于目前为止得到的证据,电子烟释放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比卷烟低,但是目前仍没有确切证据来量化其风险水平。“这并不等同于电子烟对人体的危害要低。宣称电子烟相比卷烟对人体的低害性,这在科学上是缺乏依据的。”
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支修益也认为,电子烟行业人士的相关观点“存在严重误区”。
支修益介绍,医学界在评估烟草的致病情况时,需要将烟民每天吸烟的支数和吸烟的烟龄(年数)纳入考量。目前电子烟上市时间短、种类多、添加物质各异,现有电子烟致病的数据尚不充足,医学界还需要收集更多数据,才能对电子烟和卷烟的危害性进行科学系统的比较评价。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吴宜群也指出,不能以电子烟“不释放焦油”等作为证明电子烟“危害比卷烟小”的依据。“电子烟释放的物质里,含有有毒甚至致癌物;而且,目前市场上电子烟品种成百上千,尼古丁添加量缺乏标准,香料、添加剂五花八门,无法定性定量地与卷烟进行比较。”
印曦指出,目前,电子烟业界在宣传过程中存在一些混淆视听的行为,用“减少危害”“降低风险”等词句,让人们对电子烟是否有害感到困惑,并对监管提出了挑战。
“世卫组织认为,电子烟对人体无疑有害。”印曦表示,关于电子烟,有几点内容必须澄清:“首先,电子烟本身对人体就具有危害性;第二,电子烟会对不使用电子烟的人带来不良影响,让未成年人、孕妇等本来不使用电子烟或卷烟的人,吸入电子烟释放的有害物质;第三,现有科学证据尚不能证明电子烟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第四,电子烟可能成为年轻人尝试卷烟的‘通道’,让更多年轻人成为烟民,破坏现有的控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