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3014 年起,泰国便将电子烟规范为法定违禁品,违规者将根据商务部的通知命令进行处罚。携带、使用电子烟将判最高 5 年监禁或不超过 50 万泰铢(约合 10 万人民币)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有进出口及销售行为,刑期最高 10 年或罚款不超过 100 万泰铢(约合 30 万人民币),或两者并罚。
近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联合宋卡府警察局破获了一起泰国最大的违法销售电子烟案件。据悉,当时,两名犯罪嫌疑人正准备将电子烟寄给客户,警方见状立即对其进行抓捕;随后,警方搜查了嫌疑人的住所,在住所处发现了一个电子烟储藏仓库,查获了100来箱电子烟以及电子烟设备,总价值高达500万泰铢(约1144317万元)。
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他们只是负责看管仓库及给客户送货,至于货物是马来西亚供货商通过走私渠道提供的。
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为了不暴露仓库的地址,在寄快递时所使用的信息都是虚假的,但警方通过深入调查最终还是查到了仓库位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