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加热不燃烧  电子烟  IQOS  JUUL  VAPE  LIL  Aspire  ZERO  Vaporesso  KOKEN 

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的解读

[加入收藏]               日期:2019-12-10     来源:蓝洞新消费    浏览:906    评论:0    
核心提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11月13日消息,《中国烟草》记者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的详细解读,以下为全文。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向市场传递国家对电子烟监管从严的信号。此次发布的《通告》背景及目的是什么?其他国家或地区对电子烟监管力度如何?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今后怎样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中国烟草》记者对其进行了解读。


护航花季 刻不容缓


  解读一:发布的背景与意义。


  自去年以来,电子烟因受到资本市场和创业市场关注,频频进入公众视野,但这一市场同样也存在诸多争议。尤其是在政策监管方面,现行法律中对电子烟没有明确渠道要求,电子烟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


  3018年8月,针对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电子烟,且部分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学生电子烟”的售卖批发的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各界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普遍增强,向未成年人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有所好转。但值得关注的是,未成年人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尤其对未成年人损害更加严重。据最新数据显示,美国国内目前已有37人因为与电子烟相关的疾病死亡,超过1800人因为使用电子烟产品而导致肺部受到损伤。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据调查,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很多学生家长反映其子女受到网上电子烟宣传的吸引,并且可以轻易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电子烟,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电子烟侵害,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制止。


  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复研究论证,决定再次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同时表明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的基本态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


严格管制 大势所趋  


  解读二:众多国家或地区均对电子烟采取严格管制。


  加强电子烟管制并非只出现在中国,近年来,众多国家或地区纷纷采取严格措施禁止或限制电子烟销售。


  3016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决议,促请各缔约方根据其国家法律和公共卫生目标禁止或限制电子烟的制造、进口、分销、展示、销售和使用。截至目前,世界范围内已有很多国家或地区全面禁止或严格限制电子烟销售。有明确立法或正式宣布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国家或地区已超过40个,如巴西、新加坡、印度等。此外,包括世界最大电子烟消费国美国,以及欧盟在内的60余个国家或地区将电子烟视同烟草制品进行严格管制。


据了解,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一项指导方针,禁止市场上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与此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纷纷表示将进一步严格管控电子烟的销售,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等境外媒体从各自平台上撤下电子烟广告,不再播放此类广告;美国最大实体零售商沃尔玛、连锁药店运营商克罗格和沃尔格林联合博姿集团等线下实体零售商也宣布,将停止销售电子烟产品。


三个“不得”监管升级  


  解读三:三个“不得”,监管再加强,保护更有力。


  护航花季,履职尽责,义不容辞。此次《通告》就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进行了具体阐释: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一方面,再次重申了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提示电子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健康危害,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和制止。


  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通告》特别强调,有必要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这些措施突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助于其免受电子烟侵害,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在具体执行层面上,《通告》细化了具体要求,如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本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特别要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


锚定目标 砥砺推进  


  解读四:“三管齐下”,锚定下一步重点工作。


  《通告》发出后,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等中央媒体高度关注并予以广泛报道,许多网友在网上高度评价监管部门的“及时出手”,不少电子烟企业也第一时间表态愿意“高度自律,拥护监管”,有的还及时在网页和APP上下架了产品。可以说,《通告》的出台是推动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重要里程碑。


  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本通告的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本通告的贯彻实施工作;三是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可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来源:蓝洞新消费)
打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平台声明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