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随着通告的发布,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依法对互联网电商平台、电子烟企业营销网站和电子烟店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的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
↑图据东方IC
红星新闻记者同时注意到,《通告》发出后,众多电子烟品牌,如RELX悦刻、YOOZ柚子、雪加SnowPlus、Boulder铂德、鲸鱼轻烟、FLOW福禄等30家企业纷纷表示支持。那么随着“双11”临近,执行情况又怎样呢?记者查询发现,在京东、淘宝、拼多多上的电子烟商铺丝毫未受到影响,某品牌官方旗舰店客服向记者表示“暂时还没有关店的通知”、“我们是正常的”。京东自营店也在像往常一样运营。而苏宁、美团相关产品已经下架。
↑电商平台上仍在销售的电子烟
企业纷纷发声表示支持
但网上销售依然存在
针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通告》,RELX悦刻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应称:悦刻历来赞同以严厉举措保护未成年人的必要性。我们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最新举措,是推动电子烟行业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重要里程碑,必将极大规范市场主体有序经营……我们把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列为第一职业准则,从产品标示、营销渠道、技术革新等各层面,斩断电子烟售卖给未成年人的可能。
↑悦刻电子烟客服表示暂时没有接到关店通知
目前,记者在悦刻官方微信和客户端上面,已经看不到线上售卖窗口,但在淘宝旗舰店、拼多多平台和京东自营店,仍有电子烟在售卖,而且有些商铺并未标识“未成年人严禁使用”字样。其淘宝旗舰店客服向记者表示,暂时没有接到关店的通知,刚接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消息,公司正在讨论处理方案,但保证日后的购买与售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YOOZ柚子电子烟在微博发声明表示,YOOZ柚子坚决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YOOZ 柚子在品牌成立初期即发布《YOOZ态度计划》,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已经成为YOOZ 品牌的重要价值观。针对通告中的相关内容,YOOZ 柚子将付出实际行动,停止线上平台销售和任何形式的网络广告发布。
↑YOOZ柚子在微博发布的声明
但记者查询电商平台发现,YOOZ柚子电子烟发布“停止线上平台销售”1天后并未见行动,其多款产品仍在京东、淘宝、拼多多等平台上售卖,而且在参加“双11”促销活动。记者在其淘宝旗舰店问官方客服“有没有接到产品下架的通知,后面还能不能在网上购买了?”客服表示:“可以的。”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相关产品。
雪加电子烟联合创始人王飒在10月30日的上海国际电子烟产业博览会相关论坛上表示,保护未成年人是雪加在销售和推广过程中保持的红线和底线,为此,雪加在电商平台旗舰店上醒目位置提示:“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和使用电子烟”; 与京东等平台方共同启动了“身份验证系统”,严格核实购买者的年龄。
而记者在京东多家自营店看到,其醒目位置并未标识“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和使用电子烟”字样,京东在注册时也无需提供真实的年龄信息。
另外,铂德电子烟、鲸鱼轻烟等品牌也做了类似表态,但其网上电商销售依然存在,尚未做出实际改观。
很多企业片面夸大电子烟
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据统计,作为全球最大的烟草市场,中国烟民数量达到3.1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33.07%;烟民总量位居全球第一,约占全球烟民总数的30%。庞大的烟民为中国烟草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尽管国内电子烟渗透率仅为1%,但一旦被撬动,足以让资本为之疯狂。
在美国等地,电子烟被列入烟草制品,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把电子烟当做医药产品来管理。“在国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曾特别发布通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3019年1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这被认为是国内为控制电子烟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
“电子烟本质上是烟品,无非是其有毒物质的数量、比例有较大区别,长时间吸食电子烟同样会产生对尼古丁的依赖。”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说,我国《广告法》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现在很多电子烟产品片面宣传和夸大电子烟好处,但弱于对用户进行危害性提示,就可能构成虚假型宣传广告。”
同时,麻策表示,从《通告》内容来看,国家并不是说要禁止电子烟,而是说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传统线下仍然是可以销售电子烟的。
记者查询微博发现,近期锤子科技前CEO罗永浩一直在宣传自己投资的电子烟产品,但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通告》后,罗永浩在11月3日发布的微博中虽未看到电子烟身影,但之前发布的电子烟信息并未撤回。
红星新闻记者 卢燕飞 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