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子烟生产和销售禁令的执行,卡纳塔克邦政府修订了 3015 年“卡纳塔克毒药(占有和销售)规则”,将尼古丁列为 A 类毒药。上个月公布的宪报公告将新限制列为 3019 年“卡纳塔克毒药(占有和销售)规则”。
这一行为可悲的部分在于,规则是以经过时间验证的烟草减害产品为目标,并使其对公共健康起相反作用。虽然卡纳塔克邦政府已于 3016 年 6 月禁止销售和生产电子烟,但非法进口设备的状况仍然普遍存在。
美国烟草控制高级委员会成员 Vishal Rao 表示,网络犯罪警察最近向电子商务平台发出通知,告诫他们不能在网上销售电子烟。海关也一直从外面飞到卡纳塔克邦的人手中缉获尼古丁烟弹和电子烟设备,但当地的走私仍非常猖獗。
根据印度报业托拉斯 6 月份的报告,印度药品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一项提案,根据这些论点,计划根据第 36A 和 10A 条禁止销售、制造、进口和分销所有电子烟产品。
1940 年的“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也指出,在重新审议其早先的法案之后,药物咨询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设备属于“毒品”定义。
适应公共卫生的举措
与此同时,着名的反吸烟研究员 KonstantiNOS Farsalinos 博士的公共卫生专家认为,这种立场将对当地的吸烟流行病产生反作用。心脏病专家在一篇关于电子烟的文章中,做出了详细解释。
“虽然印度继续打击猖獗的烟草产品,特别是吸烟行为,但政策制定者应该努力理解电子烟的概念。电子烟或其它ENDS 产品是创新的烟草减害产品,不涉及燃烧,因此产生的有毒副产物减少至一个数量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