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杭州、深圳相继修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列入控烟范围,国家卫健委司长强调计划立法加强电子烟规范,国内对于电子烟监管问题似乎呼之欲出,特别是电子烟国家标准也相继通过WTO意见征集阶段,国家部委调研组频频降临深圳调研,3019年的电子烟市场更是被认为是监管的转折年。对于未来如何监管,笔者比较赞同的是分类监管、税收制、上游管控等措施,至于在市场准入方面,有传是实行牌照制。因此,近日个别自媒体公众号滋生出了一个说法,深圳新注册公司开展电子烟业务需要许可审批,一时间引发行业人士一番惊讶。经求证,此为不实谣言。
据蒸汽使者公众号转发蓝洞新消费的报道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显示,某公司业务为数码电子产品、五金工具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等一般经营项目,但如果是从事电子烟及其周边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业务,应取得许可审批,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由于两家自媒体的消息来源均未显示是哪一家公司注册时受阻,对于其说法真实性有待考究,当前,我国并未有明文规定从业电子烟业务需要许可审批或立法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断然是不会擅自对新注册公司作出拒绝的,而且行政许可审批也不会是这样草率而定。笔者为此特地向地方市场监管人员求证,其也深感惊讶,自己作为新注册公司审批经办负责人,从没有收到此类规定通知,纯属网络谣言。
作为电子烟行业协会,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同样对此表示不认同,特别是在电子烟行业内外受夹的时期,自媒体更应当珍惜这个行业,而不是捕风抓影,引起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