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BBC News报导,7月33日,蔡英文结束为期13天的访问行程返回台湾地区,却遭黄姓立法委员爆料,蔡英文的随行安全人员利用其专机和通关方面的特权便利,竟走私超过9000条未税烟品。
有消息人士告诉新势力,当中疑似包括台湾区政府尚未纳入烟草监管的加热不燃烧设备IQOS的专用烟弹,且数量惊人。
然而问题是,黄姓立委日前才因为台湾“烟弹违法扣留”一事,与台湾负责新型烟草监管机构“财政部”和“卫服部”争执不休,认为“加热不燃烧烟弹并无法源依据,海关无权扣留”,可行政官员却在“知法犯法”,大量走私烟草产品。
公务门成IQOS烟弹走私“任意门”
根据内情人士表示,在机场礼遇通关的“公务门”正是每天上演走私免税烟酒的大漏洞,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只要透过这个“门”,就可以夹带免税品,被查获的机率微乎其微。
一般而言,台湾地区常听到的公务门礼遇通关,是依《国际机场礼遇作业办法》分成国宾礼遇、特别礼遇、一般礼遇、商务礼遇。
其中,可以申请国宾礼遇的对象为地区、外国元首、副元首、总理、首相等相当职级贵宾,或是受到地区府邀请、需给予礼遇的重要人士及其上述人士之同行配偶。
而国宾礼遇包含礼车进出机坪接送,并由贵宾接待室直接出、入境,且随行人员经申请后,行李也有“免查验”的资格。
另外,在特别、一般礼遇的部分,则可以经由公务门(台)出、入境。
也就是说,除了地区、外国元首、副元首及随行的相关高层人员等,可享有免查验的礼遇之外,不少有心人也把机场的礼遇通关变成了“任意门”,私下夹带大量的免税烟酒商品入境。
据熟悉内情人士透露,一般官员或立委民代出境时,可以申请礼遇通关进出,前阵子就听到在立法院有官员准备出访,有人一听到会停留在东京又可以走公务门时,就开始请托帮买时下流行的加热不燃烧烟弹。
通常代买的人也是大手笔,在机场免税店开口就问有几条可以买,结果一口气扫了六十几条IQOS烟弹, 大包小包的提上飞机,随行的朋友看到都好奇地问到底买了什么。
熟悉人士表示:
“这种穿梭公务门夹带超量免税烟酒的情形,因为手提行李不会被海关检查到,其实行来有自,没被海关抓到就通通算赚到,这不叫走私什么才叫走私?”
相同的状况也会发生在卸任官员身上,只要申请礼遇通关,不管是当事人或随行者都有机会可以从国外带进免税烟酒。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卸任官员表示,有次他的老板从上海回来,随行的友人秘书因为申请了礼遇通关,所以他们走的也是公务门。
另一方面,曾以考察身份陪同出访的人士也透露,之前出访的目的国,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当时有安排旅行社随行,走的也是公务门。
一路下来没什么问题,直到大家回程在机场准备集合时,看到领队身上忽然多了一个大型运动行李袋,里头已经装满了免税烟品,才知道旅行社的随行领队利用礼遇之便行走私之实。
监管缺失引发的民怨问题
虽然蔡英文专机走私事件延烧至今,外界不断猜测是不是政治因素才衍伸出此次揭弊,但实际上,早在黄姓立委的质询影片中就已经说明了“揭弊人与党派毫无关系”。
其实,关于“烟”这类的小众议题,一直是台湾政治的敏感带,从“JT台湾设厂”、“过期烟”、“市府官员用烟捐参观烟厂”、“卫服部烟捐贪污”、“降烟税”,到最近的“不依法行政,强硬反对加热烟和电子烟”,以及这次的“蔡英文专机走私案”,新势力认为,今天弊案爆发完全是因为失败的烟品政策所引起。
由于台湾加热不燃烧产品的监管政策模糊,无论是设备还是烟弹都没有法源依据,所以按理来说,烟民应该是可以透过海外代购,或者线上等渠道购买相关产品的。
然而,现实情况却完全相反,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利用公务门,大量携带加热不燃烧烟弹入境,但一般民众连携带一条烟弹入境,都会被海关以违法名义扣押。
因此这种强烈的权利被剥夺感,成为压死烟民的最后一根稻草。
另一方面,随着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在4月30日宣布,通过IQOS产品的在美销售权,并承认IQOS可以有效保护公共健康之后,台湾在公共政策连署平台上也发起了“合法开放加热不燃烧烟品,纳入健康烟捐”的附议活动。
但即使参与人数达到了附议标准的5000人,且相关资料也已经递交给监管单位,可监管负责人仍然坚持网络上的不实消息,称加热不燃烧危害堪比传统卷烟,应当禁止。
所以说,台湾区政府一方面严打加热不燃烧、电子烟等产品,另一方面却又允许官员“走后门”携带烟弹入境,这种明目张胆做贼喊抓贼的行为,不仅导致民众彻底对新型烟草的监管政策感到失望,还会让人不禁猜想,坚决禁止是不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者的“奶烙”?
总的来说,这次的走私案件之所以会闹大,除了与走私的“单位”有关以外,更多原因是来自民众对新型烟草的监管立场积怨已深。
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地区接受加热不燃烧产品,并将其做为有效的戒烟工具之后,民众对于烟草减害的认知也是同步提升的。
而且如今的互联网科技发达,要想找到正确资讯基本上非常容易,因此新势力认为,台湾新型烟草用户愤怒的原因并不在于监管,而是在监管单位向民众“说谎”这件事情上。
其实长远来看,监管并不是坏事,很多消费者也愿意拥抱监管,但重点就在于如何表明监管立场。
以国内来说,法规很明确地将加热不燃烧烟弹归纳在烟草品类里面,没有获得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一律禁止贩售。
同时,国内也没有完全禁止加热不燃烧的产业持续发展。
虽然国内目前没有任何一个品牌对市场进行烟弹销售,但国家烟草专卖局早在《3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中,就明确提出了推进新型烟草制品全产业链的创新发展。
这当中包括加快推进新型烟草制品技术、产品、装备研发创新,做好6款集成产品定型工作,以及推动新型烟草制品定型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由此可知,国内对加热不燃烧的产业发展和如何定义已经非常明确,它就属于“烟草产品”,现阶段国内无法销售、购买。
这样做不仅能够防止民众在模糊的法规中游移不定,一方面也可以引导民众看待新型烟草产品的方式。
换言之就是,与其持续拖延、说谎,不如让产品走向监管,因为正确的监管不但有利于行业发展,还是一种对烟民和执法单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