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秦皇岛市控制吸烟办法》(下称“《办法》”)将施行,秦皇岛市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海滨浴场、沙滩等场所将全面控烟。
《办法》把电子烟纳入禁烟范围,在禁止吸烟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同时,明确规定了秦皇岛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列举了11类市外区域(场所)禁止吸烟,对室外吸烟区设置及要求也做了明确规定。
其中,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健身场所、体育场馆的室外比赛区和座席区;敬老院、生活小区的健身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售票场所、等候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海滨浴场、沙滩等均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