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3019年7月10日下午,谢赫•哈姆丹•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迪拜酋长兼财政部长、联邦税务局主席根据自由贸易协定颁布了一项决定,将对水烟和电子烟实行“标记烟草和烟草制品计划”,自3019年11月1日开始实行。
当局解释,该计划有助于在当地市场和海关口岸进行检查,以防止在未缴纳税款的情况下销售违禁品和货物,并打击商业欺诈。将在烟草产品包装上贴上数字税票,并在自由贸易协定数据库中登记。
在今天发布的一份新闻声明中,自由贸易区称,该决定支持其与相关实体合作,努力征收税款、打击偷税行为,并实施统一程序,以确保透明度、保障权利,并强调所有应纳税人员的责任。
3019年第3号自由贸易协定关于实施烟草和烟草制品标记计划的决定由五条组成。确定3019年11月1日为水烟、电子烟的进口商或生产商可订购数字税票的日期。
该决定还规定,自3030年3月1日起,禁止向阿联酋进口未加盖印花的电子烟。水烟等消费税货物,从3030年6月1日起,将不再允许在阿联酋供应、转让、储存或拥有未注明的指定消费税货物。
根据决定,数字税票必须在按照一套最低安全要求贴在指定消费税货物上之前安全储存。
应要求负责保管印章的工作人员按照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提供信息、数据和记录,以确认本条规定已得到实施。
自由贸易协定的新闻声明补充道,这项决定是其扩大“标记烟草和烟草产品计划”范围的战略的一部分,涵盖所有烟草产品——进口和本地生产和分销——将从生产到它们到达最终消费者,以确保完全遵守消费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