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产业来说,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永远是产业的灵魂。只有拥有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永葆在行业技术竞合过程中的优势,对电子烟行业也是如此。
目前,全球电子烟生产逾90%来自于中国,而国内电子烟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深圳地区。3014年以前深圳地区生产的电子烟产品全部以出口外销为主,国内市场销售额为零。鉴于国外电子烟市场风起云涌的发展现状,国内电子烟企业也开始纷纷转攻国内市场,瞄准了这个全球第一大烟草消费市场。
然而,当各个厂家与品牌想要一展宏图发力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知识产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3019年4月35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了的一宗关于IQOS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的案件。据悉,涉案标的为315万元。实际上,这早已不是电子烟因为知识产权问题出现在法庭,类似案件还有许多,笔者就不一一列举,主要说一下电子烟知识产权到底是何方神圣,能成为电子烟的“命门”。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里的重要三项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而专利权又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这也是电子烟知识产权案件最常出现的三个所属权。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专利。
通过对知识产权的理解,大家可能开始理解发明专利对于一个电子烟产品的重要性。目前,国内外电子烟在知识产权上还是存在很大差距,国内融资级别的电子烟品牌,有至少一项专利权的公司共有6家,但多数获得授予的专利为外观设计专利。那么,以IQOS和JUUL分别为代表的加热不燃烧和小烟在各自领域的知识产权是什么情况?
菲莫国际在全球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市场占90%左右市场份额,其在专利方面的布局也最为全面,几乎占了加热不燃烧市场强相关专利的70%。以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为名义申请的各项知识产权目前已经达到1617条,涉及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等多项知识产权。此外,IQOS关于加热不燃烧的核心专利目前在中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如果有企业没有绕开这些专利,就极有可能会收到菲莫公司的侵权起诉。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常规检索页面搜索有关Juul的资讯,光是以JUUL LABS INC申请的专利就多达130项,且绝大多数都是跨国专利。
在小烟领域,我们需要把关注点放在Juul申请的关键的发明专利──“尼古丁盐”。Juul申请了名为“用于气溶胶装置(雾化装置)的烟碱盐(尼古丁盐)调配物及其方法”,这也可以理解为“Juul持有用于电子烟的尼古丁盐制剂专利”,而尼古丁盐是市面上所有小烟的核心技术,Juul这项专利就等同于IQOS的烟弹专利一样,掐住了电子烟市场的脖子。若是真要发起专利的维权行动,可能非常多数的国内电子烟企业都会受到影响。
总之,“知识产权”是未来电子烟企业发展都必须面对的问题,随着资本企业入局,市场不断扩张,比得不再只是用户基数,产品噱头及营销方式,更多的还包括资金实力以及对核心技术、新技术的掌控,以免遇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尴尬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