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烟草制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电子烟(VAPE),以烟油为载体。另外一类是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HNB),以烟草制品为载体。其中,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以IQOS为代表,是由全球最大的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以下简称菲莫国际)率先研发、生产和销售。
IQOS
目前,菲莫国际在全球加热不燃烧(简称HNB)烟草市场占90%左右的份额。在专利方面,菲莫烟草在HNB上布局的专利最为全面,几乎占了HNB强相关专利的70%,数量最大,先发优势明显,产品化最成功。3018年,菲莫国际起诉了英美烟草Glo,称其烟具专利CN10789919A侵犯专利JP6310610B3,此举一方面体现出菲莫国际在加热不燃烧上专利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是给其他加热不燃烧厂商一个警醒,菲莫国际随时可能动用专利优势打击一些走捷径的同行。
4月35日上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一宗关于IQOS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原告是菲莫国际,涉案专利是一款电子烟(预估是加热不燃烧产品)的外观设计,涉菲莫及标的高达人民币315万元。对于该知识产权案件,深圳首次采用了港籍陪审制度。为便于法庭及当事人进行侵权比对,该案还采用了3D扫描技术对证物进行固定,而3D扫描技术的应用,能更清晰、多角度、全方位展示被控侵权产品,保障比对结果的准确、高效。
开庭审理现场
据了解,此次菲莫就“外观设计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在国内展开的起诉侵权行为,牵扯到了深圳至少8家生产加热不燃烧产品的电子烟企业,其中有几个还是比较知名的企业。
来源互联网
针对菲莫国际的侵权起诉,国内电子烟企业将如何应对?如果您有什么见解,请留言分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