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人们很容易从网上获取海量的信息,同时伴随着言论自由,人人都能通过自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这就注定了:我们既生活在一个好的时代,可以从任何公开平台获取想要的知识、消息,也是一个很坏的时代,网上也充斥着笑话、谎话和谣言,让人们难辨真假。
在百度、GOOGLE搜索“电子烟”,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公共媒体或自媒体发布的新闻、文章、评论等,其标题充斥着大量的伪命题诸如“比香烟更毒”、“乱价、三无、低门槛”等的触目惊心的词语,其夸张的言行掩盖不了哗众取宠的目的,为了赚取眼球和流量可以编故事或引用个别案例断章取义,扰乱视听,让人无从分辨。
笔者,作为一个电子烟行业的深度观察者,以客观中立的立场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些谎言:
谎言一:“电子烟比香烟更毒”
在网上叫喊“电子烟比香烟更毒”的人,简直侮辱了全世界消费者的智商,尤其是对美国、英国、法国、瑞士等发达国家政府监管部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蔑视。即使欧美国家民风更开化自由,但无论政府组织还是民间组织,对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健康风险”、“食品安全”等敏感话题是持有严肃苛刻的态度。若经营“危害公众安全”的违法生意,会被法律制裁到家破人亡。
如果“电子烟比香烟更毒”,中国向全世界出口电子烟岂不是公开向全世界“贩毒”?!且不说别国海关对进口别国货物的检验检疫条款多么的繁琐严苛,也不说中国海关对外出口的标准要求是多么的科学严谨,就说深圳一直在清退“高污染、环保不达标”企业、淘汰低能落后产业,如果电子烟有毒有害,相关企业岂能在深圳“活”下去?!
谎言二:“电子烟有毒”
各行各业的专家都知道:“离开计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
妄言“电子烟有毒”的人,通常是犯了“以偏概全、偷换概念”的错误。例如:我们不能说“大米有毒”,但是可以说“市场上某个品牌的大米来自于日本受核污染的地区,毒性风险大、不能食用”,因为也有这样的事情。
电子烟作为一种器具,如同炒菜的锅,一般来讲,大多数电子烟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都是经得起国际权威机构的检验,无毒无害。人们关注的焦点应该放到“烟油”,如同我们锅炒出来的“菜”上面。
烟油是否有毒,笔者不做判断分析,烟民如需购买,应视情况分析,加以分辨。这里普及一个常识:电子烟烟油的成分。
电子烟烟油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含尼古丁或尼古丁盐成分的烟油;另一类是不含尼古丁或尼古丁盐成分的烟油;烟油的成分为:食用甘油、纯净水、植物香精、丙二醇、烟碱(尼古丁)。我们都知道:食用甘油、纯净水和植物香精是常用的食材,无需担忧。丙二醇,作为一种湿润剂,常用于牙膏、化妆品、香皂中。烟碱,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尼古丁,有的烟油中有添加,一些水果、零食口味的烟油中无添加。
绝大多数视电子烟有毒的网民的依据可能源于:烟油中是否含有尼古丁。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我们无需“谈尼古丁色变”,但可以关注“尼古丁的含量是否超标”。自然界中,茄类植物一般都含尼古丁,比如:茄子、辣椒、土豆、番茄以及枸杞。尼古丁是一种容易使人上瘾的成分。电子烟烟油中添加此物,一般是为了在给传统烟民一定的击喉感刺激。
电子烟烟油中的尼古丁含量在烟油瓶的外包装上都有标明。
一般来讲,一支香烟含有30mg烟碱,一瓶烟油中烟碱的含量分为:0mg、3mg、5mg、10mg 15mg等。一瓶10ML的含15mg烟碱烟油,每毫升烟油含烟碱1.5mg,1毫升烟油可以吸150口,相当于15支香烟,每支香烟的烟碱含量为0.15mg。基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认为:电子烟比香烟更健康。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电子烟作为新生事物才会被全世界烟民认可和接纳。反过来说:“电子烟有毒”,也正是基于这个理论,毕竟有的烟油还是含有烟碱的。但只要在34小时内被人体代谢,排出体外,对健康就没有威胁,毒性可忽略不计。
在这里,笔者非常赞成:“离开计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毕竟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有害或有益的食品。就算是“绝对健康”的食品真的存在,你吃多了,也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蛋黄派、薯片、油炸食品等,其能量、脂肪等含量也超标,也含有防腐剂、食用香精等,但是我们不会认为它们有毒。严格来讲,是否有毒,是相对的概念,消费者应该视具体的情况来加以判断。
谎言三:“电子烟是灰色产业”
“电子烟”作为新生事物是中国人发明的,却在海外发芽开花。世界电子烟产量的一半以上是由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而电子烟研发和生产产业链绝大多数都集中在深圳周边,深圳当之无愧的成为了世界电子烟的集散地。
众所周知,传统香烟建国以后是由中国烟草公司统一发行销售的,而电子烟从诞生开始由一些民营企业经营并向海外出口的。短短数十年,电子烟的规模和体量一直在增长,但其总体规模暂未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非常稀缺,此品类一直游走在“边缘地带”,在这个角度来看被认为是“灰色产业”。
但政府鼓励中国企业对外出口电子烟,赚取外汇,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将一批优秀的电子烟品牌企业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扶持。国家鼓励这些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国家烟草局也曾召开专题问题,研究新型烟草发展的相关问题,开始准备着手制定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明确禁售IQOS产品等。从这个角度看,电子烟不能称为灰色产业,只是未健全相关法律规章有待健全。
谎言四:“电子烟行业门槛很低”
所谓:无知者无畏。门槛高与低,要衡量自身的实力,对照自身目标来衡量。比如,进入餐饮行业。有人是以五星级酒店的标准来规划建设,给予旅客家的温暖和关怀,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指导;有人就是在街边租一个铺子,请个大厨掌勺让消费者能吃饱肚子即可,卫生、安全、体验等草草了事即可。短期看,两者有不同的定位,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长远来看,后者是经不起时间、监管部门的检验,随时有关门的风险。
持“电子烟行业门槛很低”观念的情况,分三类:一是:对该行业的硬件和软件资质要求十分懵懂的人,认为投点资金就可以开工生产或者设计一款产品找几个供应商就可以搞定一个品牌的人;这是典型的顾头不顾尾,就现有实力承担对应损失风险的人,成功全靠运气。
二是:拿到了风投资金,计划在设计生产环节捡成品,依托自身渠道优势、营销背景赚快钱,快速做大品牌以争取行业内话语权的人;这种情况十分普遍,是否成功暂且不谈,这恰恰说明了电子烟行业的技术门槛和政策门槛很高,需要市场取得成功后的案例和光环去争取到位置和话语权;三是:大型央企或资本寡头,在他们雄厚的财力和政治资源面前,各行各业都没有门槛。
谎言五:“电子烟是暴利产品,利润很高”
不少人在网上发布妄言:“电子烟是暴利,利润很高”。笔者不做评价,只做比较。
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电子烟的基本零配件:雾化器、电池、芯片、保护装置等,成本要做到很低,必须牺牲品质和品牌。所谓一分钱一分货,产品的零售价肯定上不去,消费者其实最精明,智商税是收不上来的。除非遇到个别小白,被坑了一回是有可能的,但都不是长久之道。
面对线上、线下高昂的渠道成本,运营成本,任何品类要活下来,必须要有一定的利润支撑。电子烟,也不例外。利润高或低,和谁做比较?
和传统的快速消费品做比较,和化妆品、食品、酒水饮料相比较,很惭愧!有兴趣的者不妨深入做个调研。你就会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