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管制范围的一些思考
引子
3019年1月3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了一份名为「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文件,修改了多条条例,加大了对烟草制品的限制力度,并在正式出台政策前广泛征集市民的意见与建议。
笔者在看到这条消息后思考良多,觉得有必要对此进行一些讨论与反思。
相关的条例大家可以参阅次条推文,在本文中就不再赘述了。
作为Vaper的思考
身为一名合格的Vaper,此项法规的制定,其实对我们的影响并不大(甚至是毫无影响)。
总的来说,就是将vape/新型烟草产品与燃烧烟草产品同等论处了,并且在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地铁/公交站台等)禁止使用。
我们自己作为Vape的使用者,肯定知道它对人体的危害究竟如何(比香烟少95%),但对于经过国内无良媒体的长期灌输且对Vape毫无了解的普通民众来说,会对电子烟产生较强的抗拒心理。
那么在烟雾袭来之际,在大量的烟雾(大烟雾)/自身可能并不喜欢的味道/内心的抗拒等等因素相互作用下,肯定会对其造成影响(精神方面的,如果对一些成分过敏就会造成身体方面的影响)。
其实无论Vape有没有危害,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Vaper,也应该竭力避免对他人造成影响,避免再次出现类似北京地铁电子烟事件的发生,为Vaping营造一个更好的群众印象。
作为一名从业者的思考
作为一名从业者,笔者或许并不在意日常使用中的问题,而是担心这项法规对Vape带来不好的民众印象。
深圳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地,本身对电子烟的使用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也许会给民众一个信号,电子烟的危害与香烟等同,这一点或许会造成国内民众在精神层面进一步抵制电子烟。
虽然我们一直在完善相关规则与标准,但在民众没有真正去了解电子烟之前,国内的整体舆论导向对Vape来说是十分不利的,各种新型烟草与Vape混为一谈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在其中毫无根据的抹黑,会在人们的心中留下十分不好的第一印象。
试问,如果你开头就觉得这个东西不行,你还会去尝试么?
所以作为一名从业者,笔者内心十分担心这种情况的发生,
不过在我国杭州已有将电子烟与香烟同处的先例,所以此次深圳的法规修改可以说是板上钉钉。
仅希望实际情况不会与笔者想像的一样发展。
未来
未来各项规范法规的制定已是既定事实,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什么,仅能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拉高整个Vaper群体的形象,为Vape的未来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
我们也应该相信,随着Vape的发展,全球对Vape的认知将摆脱现在矛盾的现状,Vape这颗明珠终将洗去尘埃,闪耀在世人眼前,为全人类的健康带来长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