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8年10月10日上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施政报告提议要全面禁止销售电子烟。3019年3月13日,香港特区政府开始落实行动了,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建议修例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电子烟和加热烟等产品。
食卫局副秘书长(卫生)阮慧贤透露,《修订条例草案》将于30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获立法会通过后,于宪报刊登当日6个月后生效,即8月15日生效。
阮慧贤(中)
《修订条例草案》提出,禁止另类吸烟产品以包裹或货物形式运入,或由旅客携带入境,包括设计用作另类吸烟产品的零件或配件。而制造、售卖、分发及在禁烟区使用另类吸烟产品也将禁止。只有过境物品、航空转运货物或过境人士方可豁免。
据《大公报》消息,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和监禁半年,但继续容许市民在家管有和在非禁烟区吸食。
在执法方面,阮慧贤介绍,海关人员将负责侦测和截查进口包裹、进口货柜和入境旅客,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卫生署控烟酒办)督查则负责市区内的执法工作和跟进海关转介个案。
修例消息一出,烟商、烟民一片“风声鹤唳”,有电子烟商估计行业每月损失营业额过亿元。《大公报》记者昨日在市面所见,有专门店开始劈价散货,“平啲卖晒畀熟客”,有“老烟枪”明言不肯戒电子烟,宁愿铤而走险走私电子烟入境。
《大公报》记者昨日走访数间旺角及深水埗的电子烟商舖,发现有电子烟专门店已即时劈价散货,在门口张贴“机款低至100元起,买指定机更送烟油”字样。
位于深水埗福华街的电子烟专门店VapeZ负责人梁先生向记者表示,剩六个月时间便禁售,唯有将店内产品“平啲走晒畀熟客”。
有“格仔舖”卖家在橱窗贴上显眼特价标籤,部分售价低至50元。梁先生说,前来购买的客人多为烟龄长达十几年、难以戒烟的中年人士,自己亦吸食了电子烟十多年,以此代替真烟。
电子烟协会主席陈文辉估计,本港现时有数千间店舖售卖电子烟或加热烟产品,每月营业额估计近亿元,他自己卖电子烟六至七年,每月营业额三、四十万元,一旦法例通过,未必能赶及在半年时间内散货,相信损失惨重。
烟草事务协会发言人胡易梅批评,全禁并非有效做法,反促使黑市售卖活动更活跃,亦会刺激年轻人从不法渠道取得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