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占地70多平方米、13根不锈钢柱式烟灰缸、18把不锈钢座椅。
1月4日,央广记者接到北京市控烟志愿者反映,称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出现了一个“超大”固定的高台式“烟客”吸烟区。记者调查发现,该吸烟区坐落在王府井步行街紧急疏散广场和百货大楼紧急疏散通道上。北京市控烟协会认为此举不仅违反北京市控烟条例,而且有变相诱导青少年吸烟的嫌疑,强烈建议将其拆除。
大型商场外建“豪华”露天吸烟室
占地70多平方米、13根不锈钢柱式烟灰缸、18把不锈钢座椅……这是央广记者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见到的“室外共享吸烟区”。
1月5日,在接到北京市控烟志愿者反映后,记者前往现场发现,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建有一处“超大”固定的高台式“烟客”吸烟区。
该吸烟区位于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门外,周围有咖啡色围挡,写有“yanker”(烟客)字样,并标注了烟客公约:“烟头不落地,文明又美丽”。
吸烟区内放置了十几把木面椅凳,并配备几盆绿植,远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露天咖啡厅,成为王府井大街一道明显的“景观”。
在王府井百货大楼东门广场,建有一处大型固定的高台式“烟客”吸烟区。
当天下午,虽然天冷,但仍有不少来此逛街的游客在该区域歇脚,并不时有小朋友来到该区域内玩耍,而在他们身旁,就坐着吞云吐雾的吸烟者。
“在这样一个人流密集的区域,十几把椅子上都坐着人悠闲地吸烟,对于青少年而言,就像是在示范吸烟,比广告的效果都强。”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吴宜群认为,在室外建如此“豪华”的吸烟室,不仅与控烟条例相违背,而且会对青少年有不良示范作用,“相当于变相诱导吸烟。“吴宜群说。
“共享吸烟室”:禁烟还是变相鼓励吸烟?
“豪华“吸烟室因何而建?记者致电北京市王府井百货公司问询,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北京市控烟协会随后介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项目的投资者为北京中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官网显示,其主要为景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目前已在北京、河南、广西、江苏、湖南省市设立子公司。
但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自3018年起在全国多地发起一项名为“共享吸烟室”公益项目,称“提供内置空气净化系统、向成年吸烟者免费开放的吸烟空间”。
目前已有13间吸烟室投入使用,落地地点包括长沙黄花机场、绍山景区、深圳宝安机场等。
创始人兼CEO王梓霖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中表示,希望年内完成80个共享吸烟室落地,主要位于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并希望在3030年落地3000个共享吸烟室,覆盖全国主要地级市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吸烟区正处在王府井步行街紧急疏散广场和百货大楼紧急疏散通道上,此举引发不少业内专家质疑。
“据我们了解,此吸烟区面积是全市最大的,而且设立在人口密集区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处,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告诉记者。
“我们认为这是在促进吸烟营销,而且规模有些夸张。”北京市控烟协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向记者表示,该吸烟区的设置明显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第一条明确提出立法目的是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
“北京王府井百货的大型吸烟点,不仅违法了条例中相关的细则,更是与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该吸烟区可能是目前全市规模最大、最豪华的并设立在王府井百货大楼门口,用固定围挡方式矗立在人口密集区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处,给消防工作会带来安全隐患。
明显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一条“吸烟区的划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则:(一)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二)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专家建议取缔该吸烟区
该吸烟区设置是否合理且是否涉嫌对烟草做广告?对此,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恩泽认为,从广告法的角度,“烟客”是该吸烟区运营机构的名称,其项目宣传与烟草没有关系,不涉及触犯广告法。
但由于吸烟区设立在王府井大街上,属于占用公共空间。“露天空间不仅不能让吸烟人获得尊重,还难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
在他看来,室外吸烟区的设计要明显提示吸烟有害健康,且考虑如何能对未成年人模仿构成一定阻隔等。
虽然目前王府井大街的开放式吸烟区没有触犯广告法,但是涉嫌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运营机构以保障烟民利益为名去做,心思用在了公共空间上,而不是吸烟区上,有投机的成分在。”
张建枢向记者表示,知悉此事后,北京市控烟协会已于日前专门召开了专家研讨会,经专家研究后认为,“烟客”吸烟区的设置明显违背控烟条例,建议拆除灭烟柱和广告牌,还游客一片干净的休闲区。
据他透露,北京市控烟协会已将该问题向首都文明办、北京市人大作了汇报,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
此外,控烟资深专家、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王克安还认为,应细化室外吸烟区的建设标准,避免今后出现此类情况。
(资料来源:央广新闻网 原作者:孙冰洁 原文编辑: 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