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多个城市实施禁烟令以来,一种加热不燃烧的低温卷烟,也就是我们俗称iQOS电子烟,因其外观时尚,烟雾小等特点,逐渐年轻人的青睐。但根据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未通过国家烟草管理部门授权许可,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进口、销售卷烟等烟草专卖品,包括“烟弹”这种新型烟草制品。因此,一些走私分子为了谋取暴利,想方设法将这种“烟弹”走私入境,来看详细情况。
宁波海关破获特大电子烟“烟弹”走私案案值超4亿元
今年3月,宁波海关从当地烟草部门获悉情报线索,李某存在走私电子烟“烟弹”并在国内进行有组织贩卖的重大嫌疑。经过侦查,缉私人员发现,李某的“烟弹”大多来自日本的供应商。
宁波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四科副科长梁学奭:日本的供货商会采用ems国际快件,或者是国际邮包的形式向中国进行邮寄。在邮寄的过程中,它会采用伪报品名、价格这样的(方式)。比如说饼干、窗帘、手纸之类的,逃避海关的监管。
缉私人员告诉记者,实际上,这样的走私方式来源于专门的走私通关团伙郑某等人。郑某等人打出包税包通关的旗号,专门招揽李某这样的走私烟弹货主,帮助其实施走私通关,并保证送货上门。
宁波海关缉私局缉私警察王凯:(郑某)帮他们进行EMS的伪报,然后在境内收货以后,再进行国内的物流转运到国内买家手里,收取每件货收取300元人民币,一般都是13公斤左右,50条。
也就是说,每条这样的“烟弹”走私成本仅为6元。经过海关缉私部门的侦查,国内像李某这样的货主竟然多达上千人。日前,宁波海关缉私部门联合公安和烟草等部门,在宁波、广东等地迅速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证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超过47万条,案值高达4亿元人民币。
“烟弹”也属卷烟全国海关立案70起案值5.4亿元
据了解,iQOS电子烟目前仅在日本、韩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准许销售。而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得到合法经营的许可。在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界定的呢?
北京市烟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烟弹”,由于全部或部分为烟丝制成,并且由卷烟纸包裹,供人鼻吸或抽吸,因此认定为卷烟,受国家烟草专卖法律的管辖。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稽查总队稽查人员琚轮:因为我们实行了专卖专营,目前还没有任何企业取得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还没有任何企业可以(在我国)生产或者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
没有企业获得许可,但是又有潜在的市场需求。这些“烟弹”就成了走私分子眼中的“香饽饽”。在新疆霍尔果斯等多个口岸,今年1到11月,海关人员就在通关现场查发了531次这种“烟弹”走私。而这些走私入境的烟弹,都来自于相邻的哈萨克斯坦。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李晓林:走私团伙组织水客,将囤积在中哈合作中心的烟弹。以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的方式,走私入境,最后呢通过物流基地发往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北京,天津等国内的消费地。
今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共立案侦办加热不燃烧卷烟走私犯罪案件70起,案值5.4亿元,查扣涉嫌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63188条,查证47万余条;烟草部门共立案 557 起,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 33万条。
电子烟“健康无害”?无稽之谈!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加强,电子烟自问世以来,经过各大烟草巨头的推动,在有关部门对吸烟的管制日趋严厉的背景下,电子烟正成为新兴的爆款产品。但一直以来,号称“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的电子烟真的“健康无害”吗?接着来看。
与传统香烟不同,加热不燃烧卷烟因为没有燃烧的过程,不含焦油。这成了商家们“健康”、“基本无害”宣传的基础。但从记者获取的这份检测报告中,可以看到,这种加热不燃烧卷烟不仅同样含有烟碱,而且含有亚硝胺等致癌物。
宁波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四科副科长梁学奭:经过烟草部门的鉴定,它还是含有尼古丁(即烟碱)的成分,根据我们海关的归类认定,它还是归入到卷烟的税号下面,其实相当于普通的我们用打火机点的香烟是一个性质的。
由于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过去一些销售这种“烟机”和“烟弹”的电商平台纷纷下架了这样的商品。但是一些不法商家也开始另辟蹊径。
北京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侦查员张伟:通过他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的朋友圈,还有身边的好友,往外卖,从中获利。
有商家甚至“挂羊头卖狗肉”,明明是红烧肉的图片,实际上还是在兜售“烟弹”。
宁波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四科副科长梁学奭:打着维修烟机,或者是更换零件的商品,挂在上面,其实买卖的还是加热不燃烧卷烟,从而逃避我们的打击。
海关也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对烟草入境的管理规定,年满18岁以上旅客入境时,可携带免税香烟400支,即两条,且属于自用,不得用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