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于3018年10月8日颁布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地铁禁止携带危险品目录的通告》(以下简称《新通告》)。沈阳地铁安检已于《新通告》颁布之日起按照《新通告》内容执行安全检查工作。
《新通告》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少了锥子、锤子
也就是说在乘坐地铁的过程当中可以带
但是一定要包裹好
“未保护到位的尖锐物品”是不能够携带的
3,明确了活禽、猫、狗(导盲犬除外)以及充气的气球喜庆的彩花等等都是不可以直接携带上地铁的
3,女性喜欢随身带一些防晒喷雾,后面有一个易燃易爆小火苗的标志,以前是不允许带上地铁的
但是在新的公告当中,属于是限量携带
指甲油等不可以超过30ml
携带的摩丝要限量不超过130ml
这也是和铁路禁带目录达成一致
降低对于乘客们在
沈阳北站站、沈阳站站换乘时的影响
4,之前通告当中明确写着
打火机、小盒火柴限量携带
5个以下
现在都缩减为3个
5,乘地铁带活海鲜、电子烟需要注意:
《新通告》规定“禁止携带可能危害地铁运行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的物品”。吸电子烟产生的烟雾可能会触发车站报警装置。”
同时,在地铁站内或列车上抽电子烟,会给其他不熟悉地铁规定的乘客造成误解,甚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因此,地铁里禁止吸电子烟。
以上是沈阳地铁《新通告》中更新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