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浏览新闻的时候发现有这么一条,与烟民朋友们的生活密切相关,需要引起重视。
10月1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第八次发布控烟报告。3018年8月1日至3018年9月30日两个月“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平台接到群众对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投诉举报3365件,比前两月(3103件)增加了163件。
目前,市卫计委每月都会将全市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吸烟处罚信息报给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达到联合惩戒的目标。此外,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单位或个人被查处的,还将作为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上报监察部门。
给大家划个重点:
违法吸烟将纳入信用信息档案。
或许有人还不理解信用档案的重要性,其实,信用档案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个人信用档案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或个人等建立的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成的这一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主要记录了这些企业和个人在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以及在环保等方面遵纪守法的信息。目前,银行业 金融机构已经将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审办信贷业务 必不可少的环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环保、质检等部门也利用征信系统,为其行业信用建设和执法管理提供了帮助。”
另外,在3018年3月份结束的两会上,国家层面也确定了要进一步提升信用共享公开水平,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也就是说,在可以预测的将来,个人信用以后可以在更多的地方使用。
回到文章开头的新闻,如果仅仅因为违法吸烟就导致自己的信用记录不良的话,是不是有点太过严苛了?
在大众普遍认识到烟草对健康有害的今天,社会作为一种调节机能而对吸烟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本无可厚非,但是过于严苛的禁烟方式是不是对一部分人的权利的一种侵权和剥夺?
控制吸烟的危害完全有必要,但是作为地方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民主——使得各方合法利益和权利得以并存,立法者还必须充分考虑到法治——使得所立之法有理有据,使人心服口服具有完全的可操作性,才能够更好地实现法治。根据社会现实而采取的灵活和妥协,反而体现了立法的理性与进步。
世界各国在控烟立法的过程中,在探索深化控烟进程中,都采取了因地制宜的理性做法,是与社会各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的共识,是兼顾到各方利益及权利的结果,中国政府在制定控烟政策时,也必须寻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比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在交通工具上设置吸烟车厢,并让其适合吸烟者使用,这些做法都是在尽量不影响公众环境和健康的前提下,给吸烟者设置的合理空间。控烟不是禁止吸烟者吸烟,而是逐渐普及健康宣传的过程,只能通过宣传教化而不能通过外力加以强制。
在吸烟室、吸烟区等公共设施得到普及的情况下,相信烟民能够控制自己的吸烟行为,在指定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合随便抽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