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文中,我们介绍了中烟公司在加热不燃烧产品一项中,取得的成就。
除了产品,相关的专利技术,更是重中之重。在此一项,湖北中烟、湖南中烟、山东中烟等中烟公司,对比国际烟草公司,也不逞多让。
湖北中烟
湖北中烟对加热不燃烧的研发,最早可以追溯到3015年。
3015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一种化学加热低温卷烟。
根据介绍,这一项发明,能够通过化学反应,在加热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加热烟丝,以达到不影响烟草香味释放,减少烟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伤害的目的。
除了这项专利,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还在今年5月份,再次申请了一项关于加热不燃烧的专利:一种辊压法加热不燃烧再造烟叶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湖南中烟
湖南中烟利用电加热的方法,以一项“电加热低温卷烟”发明专利,实现电加热低温卷烟快速出烟。
这一发明包括主体、盖体和发热部件。其中盖体用来配合主体,发热部件则设置在主体之上。
具体的工作原理,盖体内设有用于收容卷烟的收容腔,以主体长度为标点,盖体沿着该主体垂直的方向,与主体盖合时,发热部件将从卷烟的侧壁,刺入卷烟之中,从而达到卷烟烘焙,并产生烟雾的效果。
山东中烟
除了湖南中烟和湖北中烟,山东中烟也同样有一项关于加热不燃烧的专利。
3017年,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了一项名为“可调式烟草物料加热器”的发明专利。
据称,该发明通过在烟管底部设置一个烟嘴,烟管顶部设置一个用来储存烟料的加热腔,再搭配一个加热腔盖,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腔室。
加热腔底部为温度调节器,连接加热刀片和加热丝。加热刀片和加热丝则放置在加热腔内部中。
同时,在温度调节器和烟嘴之间的烟管段内部,安装一个烟气通道,用来将加热腔产生的热气,送入防高温的烟嘴内。
这样,一个整套的“可调式烟草物料加热器”,就完成了。
总结
在目前的加热不燃烧领域,国外烟草公司的发展时间较早,市场、产品也相应较为成熟。
也正因此,在我国国内,冒然放开市场,极有可能会对本土烟草品牌造成巨大的冲击。
这或许是目前我国尚未放开加热不燃烧的原因之一。
当然,随着新型烟草制品的潮流涌现,以及各地中烟公司对加热不燃烧的大力研发,也表示着,国内对加热不燃烧的禁止态度,并非是永久禁止,更像是一种暂时保护国产品牌的权宜之计。
基于这样的逻辑,未来加热不燃烧的放开,也或许并不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