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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子烟,“上头”“上瘾”还“上刑”
2023-10-12  浏览:132    法治日报

听说过“上头”电子烟吗?这种电子烟被加了“料”,一口就能立刻“上头”。而这种所谓的“上头”,就是吸入合成大麻素、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之后产生的短暂“快感”,对人体的损害极其严重。

近日,在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筹指挥下,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等相关业务部门支持下,琼海市公安局联合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琼海烟草专卖局成功破获“2023-6”省级毒品目标案件,打掉一个盘踞在琼海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截断一条以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的贩运网络渠道。截至目前,全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当场缴获“上头”电子烟油弹939个,时值市场价值逾56万元,扣押涉案交通工具3辆。


警方提醒,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也是毒品,销售“涉毒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行政处罚。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要警惕诱惑,坚决抵制毒品,切莫让好奇心和侥幸心理毁了一生。

“上头”电子烟成涉毒工具

今年年初,琼海市公安局禁毒部门发现,有一种所谓的电子烟,外表和普通电子烟并无两样,因其含有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很“上头”——轻则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反应,重则会休克、窒息甚至猝死,行话称为“上头”电子烟。

警方调查发现,依托咪酯俗称“烟粉”,属于非列管成瘾物质,卖家往往以“合法上头”“不成瘾”“时尚潮流”为噱头进行贩卖,而且大部分吸食者无法检测出毒品成分,很受年轻人青睐。面对这个新的社会问题,琼海警方高度重视,由禁毒部门立即展开深入调查。

经过前期大量的侦查工作,琼海警方发现有一伙贩吸“上头”电子烟的社会闲散人员一直活跃在琼海嘉积、潭门地区。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该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由负责出资的幕后金主、负责分销的代理以及负责跑腿的马仔三部分组成,层级分工明确,成为影响全市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隐患。

为此,琼海市公安局联合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进行立案侦查,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鉴于案情重大,经上报,该案也被列为“2023-6”省级毒品目标案件。

2023年5月1日,正值“五一”黄金周,犯罪嫌疑人以为公安机关无暇应对,想趁机浑水摸鱼,驾车过海前往外省进货,殊不知一张无形的网正向他们缓缓张开。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统筹指挥和相关业务总队配合下,琼海市公安局、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三支队、琼海烟草专卖局组织近70名精干警力共12个抓捕小组,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当天,第一抓捕组在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在海口新海港码头拦截两辆嫌疑车辆,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分别在嫌疑车辆的中控夹层和后备箱缴获“上头”电子烟油弹627个。

初战告捷后,待命在琼海嘉积、潭门等地区的抓捕小组同时收网。随着该团伙成员悉数到案,一个盘踞在琼海地区的贩卖“上头”电子烟团伙被彻底捣毁,打响全市打击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的第一枪。

据统计,全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共缴获“上头”电子烟油弹939个,时值市场价逾56万元,扣押涉案交通工具3辆。目前,该案1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新型毒品犯罪呈现新特点

据悉,琼海市现有吸毒人员占比从2016年之前的5.6‰降至现在的0.37‰,全市毒情形势持续向好;毒品综合每千人平均消费量远低于全国、全省水平。2021年,群众对琼海禁毒工作满意度高达99.16%,全省排名第一。

近年来,琼海市以全省连续开展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为契机,以创建省级禁毒示范市为抓手,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创新方式方法,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禁毒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战果。

在琼海,严打高压之下,毒品犯罪成本高涨,传统毒品输入难度上升,毒品价格也水涨船高。随着有关部门加强禁毒宣传,群众防范毒品意识日益加强。在巨大利润驱使之下,还是有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将目光转向成本更低、监管较传统毒品更宽松的新型毒品或毒品替代物上。

今年以来,以依托咪酯为代表的非列管成瘾物质迅速在琼海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蔓延,由于吸食依托咪酯的成本低廉、成瘾性强,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成为吸毒人员解决那“一口毒”的最佳替代品,有人从中嗅到商机,把“上头”电子烟运输入岛贩卖敛财。这种新型毒品披着电子烟外衣,还极易对青少年产生诱惑,危害极大。

“‘上头’电子烟是烟不是毒,就算是抓了,也拿我没办法”,这是贩卖、滥用“上头”电子烟不法分子有恃无恐的主要原因。他们往往具有吸毒劣迹、吸毒成瘾甚至毒品犯罪前科,且多为“以贩养吸”型贩毒人员。

另外,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人员往往通过熟人介绍线下交易,往往跨省贩卖,通过网络交易层层分销,逐渐形成一个隐蔽的“圈子交易”。同时,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呼吁,持续巩固全市禁毒成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禁毒“护苗”专项行动,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部署要求,琼海市公安局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赴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及省内先进单位学习交流,并且邀请法院、检察院、烟草专卖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侦查,形成工作合力,破获贩卖“上头”电子烟系列案件,探索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的新路子,深入推进“无毒品危害的自由贸易港”创建工作。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将其制成“烟粉”“烟油”等毒品替代品,添加进电子烟进行销售,该替代品比传统毒品更容易让人上瘾、依赖性更强,危害性不容小觑。

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依托咪酯注射剂等药品滥用问题加强管理。国家禁毒办6月21日发布的《2022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也提及,部分吸毒人员为缓解毒瘾,转而寻求其他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物质进行替代滥用,或交叉滥用非惯用毒品以满足毒瘾。多地还出现青少年群体滥用“笑气”、依托咪酯等未列管物质情况,严重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活性,是一种短效的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依托咪酯作为麻醉类处方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只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才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不得零售);只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可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

司法实践中,违法售卖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妨害药品管理罪。而且,吸食后的危害等同于毒品,极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提高警惕。《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也强调,滥用依托咪酯的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滥用和非法流入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为此,今年6月以来,结合海南省禁毒“2023春夏攻势”“2023秋冬攻势”和全省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琼海市公安局始终对“上头”电子烟等贩卖、滥用非列管成瘾物质案件保持严打高压,统筹各方资源,联合琼海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组建专项打击专班,全力阻击非列管成瘾物质蔓延态势。据统计,“2023秋冬攻势”专项行动以来共打击处理吸、贩“上头”电子烟人员9人,缴获上头电子烟油弹347个,含依托咪酯烟粉50余克,电子烟油约3.5公斤。

据介绍,“上头”电子烟主要添加了合成大麻素或者依托咪酯成分。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滥用依托咪酯就是吸毒!”琼海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上“瘾”更上“刑”。请大家提高警惕,避免掉入毒品的陷阱,一旦发现身边有人贩卖或滥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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